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遇罗文: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



 作者:遇罗文
今年元旦,我看到民主党秘书处发出的祝贺王有才先生组建中华革命党的报道,感到十分振奋。这标志2012年,人们的认识又有了一个极大的提高,距离中国民主化的目标又接近了一步。组建这种有针对方向的党派非常必要,最起码可以起到对暴力革命研究和指导的作用,让中国的民主进程少走弯路。
我认为,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是无法绕开的必然一步。按照目前中国的现状,实现台湾那样的民主恐怕遥遥无期,经过一场暴力革命,去掉了中共这个最大的绊脚石,新上台的政府要想取得统治的合法性,只能缩短民主化的进程,不可能再延长了。
这不等于说我喜欢暴力革命。了解中共历史史和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暴力革命的血腥、残暴、没有人性的一面;谁都喜欢像台湾、东欧以及茉莉花革命当中温和的那几国,和平着进入了民主社会。但是中国大陆无法实现这种模式,下面我还要详细讨论。
这也不等于说我们要促成暴力革命。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如果大家都想生活安定,有人突然号召暴力革命,只能被大家看成疯子。暴力革命是诸多因素拼凑的结果,是水到渠成的大势所趋,它也是中国人的天性使然。如果找人为促成的因素,那也是中共几十年的言传身教和倒行逆施的结果,这也是大陆有别于台湾的原因。
实现暴力革命的必然因素有以下六点。
一,中华民族自有的特性。
1、“民不患寡而患不”。
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不可否认,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都可以归纳或转化为经济利益的矛盾。当前中国的权贵集团,随便拉出一个都会有数亿元的非法所得,他们与广大的草根民众早已形成了水火不能相容的矛盾。除了既得利益集团幻想着这个社会保持稳定以外,底层民众已经按捺不住胸中的怒火,恨不得赶快来场暴力革命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千万不要以为向往革命的只是最底层的穷人,很多比较富裕的人士也照样受少数权贵的欺榨。每年新年我都参加一些民运圈以外人士的聚会,最爱听他们介绍大陆现状。今年与往年最大的变化是开始有人议论造反了。
2、中国人的自欺心理及其反弹。
鲁迅早有过精辟的论述,中国只有两种时代:坐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当奴隶而不成的时代。要知道,鲁迅时代的中国人,要比中共建政以来的中国人有自由、有尊严得多。毛泽东就是利用各种运动整人,借一部分人想当奴隶而不成,让另一部分人珍惜自己的奴隶地位。不仅如此,中共还刻意培养奴才意识,比如争取入党入团、检举揭发别人、向党交心表忠心。经过这样的洗脑,有人就真受骗了,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党把我从苦海里救出来,给了我吃和穿”等等。只要言论开放,这种糊涂人很快就会明白,党也不出产粮食布匹,怎么能给你吃穿?你的吃穿还是你自己的劳动所得。即使给了,那也是从地主资本家那里抢来的非法所得,用得并不光彩。
在没明白的时候,以为自己成了新中国的主人翁,有这么一点精神力量支撑着就能忍,粮食困难时期饿死几千万农民也不造反,工人几十年不涨工资也不闹事,一旦他们看清自己上当受骗的窘境,他们满腔的怒火要比一直都明白的人要旺盛得多。
3、崇尚暴民情结。
从古典文学作品中就可以看出,中国人自古以来对暴民褒多于贬。例如《水浒》中的绿林好汉们,许多也是滥杀无辜的高手。李逵是其中的典型,人们都注意他忠厚、孝顺的优点,很少有人谴责他抡开板斧不问青红皂白逢人便砍的行径。暴民意识源于社会的不公和法制不健全;弱势群体在腐败横行、不讲法治的国家生存,往往又以暴民意识作为对抗强权的精神支柱。暴民不一定是暴力革命的主体,起码是促成暴力革命的主要力量。
4、仇富和唯恐天下不乱心态。
当初中共暴力革命所以能够成功,利用的正是国人的这种心态。早期中共武装所需军饷,全靠对富人打家劫舍和绑票索取,人们并没有对这种土匪行为有所警觉,即使是知识分子、社会精英。中共建政前夕,许多人放弃逃离大陆去香港台湾,宁可迎接中共的统治,结果绝大部分都遭了殃。穷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土改时斗起地主来格外凶狠,全然不管人家的地是不是合法所得。“为富不仁”成了定律,很少有人质疑它的合理性。
如今中国暴富的人更多了,他们比起49年以前的富人来说,非法所得的比重要大得多。仅仅这一个诱因,加上唯恐天下不乱的因素,拥护暴力革命的恐怕就会占大多数了。
二,中共长期教育的结果。
中共是靠暴力革命起家,所以对暴力革命情有独钟,在教育课本、影视作品、文学艺术等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都对暴力革命极尽美化之能事。它不仅美化自己的恐怖暴力行为,也大肆赞扬美化李自成、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这些劣迹斑斑的暴民运动。这样宣传教育的结果,其实是教会了人民采取以暴制暴这种极端的反抗方式,让人们更容易接受暴力革命。从中共的立场来看,这种宣传教育是非常愚蠢的,难怪近几年一些御用学者不断提醒当权者,要转变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思维,但是为时已晚,况且也不好自圆其说。
三,和平改良道路的失败。
在80年代,中共高层开明人士占了一定的位置,让人感到似乎中国有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的可能,其实这是幻想。因为中共经过几十年的逆向淘汰,它的大部分成员是死板保守投机自私的;体制也依然是专制独裁的。那时候确实是中共唯一的一次改弦易辙的机会。尽管开明派占据着舆论和正义的优势,还是敌不过极左势力的权势,例如取缔民主墙、不能否定反右运动、给民运人士魏京生徐文立判刑、搞“批判精神污染”运动等等。直到“六四”大屠杀,中共党内开明派彻底没了位置,从此中国离民主化相去甚远。开始人们还寄希望于独裁者邓小平死了以后,或许会出现戈尔巴乔夫式的人物改变现状,毕竟这是一厢情愿的思维方式,往往会落空。随着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权贵阶层已经形成了利益集团。假如现在中国变成民主法治国家,该集团的成员的罪恶足以个个判处死刑。可以想象,此时要想和平地让权贵们交出他们手中的权力,这怎么有可能呢?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死把住权力不放,决不能给民主一点儿松动。因此与达赖喇嘛不可能谈判出结果;“零八宪章”的代表人物刘晓波必须判刑;民主呼声高的大陆人士一定被关押。很容易大家就都明白了与虎谋皮是行不通的,消极等待是遥遥无期的,唯一的希望也就剩下暴力革命这一条路了。
四,新仇旧恨的积累。
中共建政以来,不夸张地说,是罪孽深重、血债累累。几天前的一份中文报纸上有篇文章说,毛泽东是人类有史以来杀人最多的暴君。前面提到,80年代是中共改弦易辙的唯一机会,也是在罪恶史上与前任毛泽东划清界限的机会,容易得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原谅。但是由于中共多数成员素质太低,加上独裁者邓小平本人的前科,放弃了这个机会。直到今天,毛政权的继承人们,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次,为过去的罪孽认认真真地道过歉,更不用说经济赔偿了。地主富农被没收的财产没有一点退赔、房产主被没收的房产绝大部分没有返还,就连历次运动扣押被迫害人的工资都没有如数发还。无数被杀死和酷刑致死的无辜者,得到的仅仅一纸平反通知,那些土改时被打死的地主、文革时期被打死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就连这张纸也得不到!
今天,一脉相承的当权者们,自己享受着豪华别墅特供食品,让草根民众吃有毒有害的食物,让他们的孩子砸死在劣质楼里变成了结石宝宝,当权者用不作为的方式在继续着间接杀人!
那些死难者的亲人、那些还活着的受过中共迫害的、那些有冤无处伸的上访者,对权贵们生吃活剥的心都有,难道他们不盼着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暴力革命吗?
顺便说一句有关和谐的问题。当权者近几年提出建设和谐的社会,这是荒唐可笑的,也是无法实现的。刚才说过,当权者对人民是有血债的,在没有得到被害人谅解以前,他是没有资格要求被害者与他保持和谐的,即同意和谐与否的主动权在被害者一方,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
五,榜样的作用。
中国人很难做到“敢为天下先”,所以有这样的歇后语:“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这是没出息的一面。但是中国人的模仿能力又特别强,它弥补了前面的不足。毛时代常说的一句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看来有点道理。
杨佳、郑玉娇就是榜样,在网上好评如潮。我更欣赏杨佳,他有点荆轲视死如归的风格。当然也有貌似公允的人同情被杀的警察,说他是滥杀无辜,甚至把杨佳比做恐怖分子,这就错了。杨佳是向腐败的专政机器宣战,任何穿警服的都是他的敌人。更该同情的应该是杨佳,他是无辜受害,而警察在选择这个职业的那天起就应该知道有风险,而且参加了这个组织,既可以享受同伴的荣耀,也应该分担同伴的过失和耻辱。一个杨佳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轰动,他的影响力超过了所有自焚的人。据朋友说,杨佳事件公布以后一段时间,北京的警察对市民的态度立刻谦和多了。我想上海的警察一定更有变化。美中不足的是他们二位都是为个人的原因行使正当的暴力,假如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行使暴力甚至献身,那就更值得尊敬了。我相信不用很久,这种英雄人物就会出现,因为一切条件已经具备了。
六,设想的暴力革命起因。
按当前中国人的观念来看,办一件事一定要考虑它的效益,无论是经济的还是道义的。同时也要计算投入和产出比。在所有行业比较,抢劫贪官的财物是一本万利而且风险很小,不需要太多的知识和智慧,盈利最佳的行业。所需人员最少三名即可,投资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主要用于是购置简单的武器和一些消耗性材料。每次它们的折旧和损耗假设100元,每次行动收获假设100万元,不算人工成本利润是一万倍。马克思说得好,百分之百的利润就能让人铤而走险了,更何况百分之一百万呢?
再说风险,可以视其为零。原因是贪官绝少敢于报案的,万一有人报了案,只需引爆警察来路的一颗遥控炸弹,相信绝对没有警察再敢前进一步,因为凡是为腐败政权效力的。全是利益的驱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要计算利益的得失,当遇到风险的时候,首先选择的是保护自己。
以上所说的物质条件,国内应有尽有,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于急于盈利的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障碍。况且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仅仅在互联网上,就可以找到所需要的一切,包括武器弹药的制作方法。
如果绿林好汉们(或称“打腐队”)做事明智,抢来的财物拿出相当比例捐给公益事业,还可以有道义收获,换取民众的支持。
几个案件过后,所有警力都变成了权贵的私家卫队,从此再没有多余的警力去干维稳的勾当,于是暴力革命应运而生。
我再次声明,我不喜欢暴力革命。它就像拔牙前的打麻药,这个疼是免不了的。你能说你喜欢往牙床上打针吗?我也不认为抢劫贪官是十全十美的好事,它最大的好处是消耗了腐败政权的警力,或许在经费上对革命有所帮助,坏处是给民主化的中国追讨赃款带来一些困难。利弊孰大孰小,取决于民主化进程的快慢。暴力革命容易助长暴民意识,我相信随着普世价值的普及和各个追求民主的党派的努力,会尽量减少它的副作用。
于2012年1月24日

以上是2012年1月24日在纽约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民主讲座”的一次发言。会后“自由亚洲电台”“新唐人电视台”记者和一些个人向我提出一些问题,概括如下。
问:假如发生了暴力革命,会不会受到军队的镇压?
答:“六四”以后,邓小平在世人心中永远是罪大恶极的刽子手,我相信在中国不会再发生大规模屠杀平民的行为,军队中也没有人敢于充当这样历史的罪人。尤其经过利比亚事件以后,掌握军权的人更应该认识到世界潮流的方向。将来如果发生战斗,顶多是平民与警察之间的战斗,而且是轻武器级别的。政府如果动用了重武器,主谋难逃反人类的罪责。米洛舍维奇就是例子。
问:你是不是主张暴力革命?
答:用“主张”这个词不太合适,多少有一点促进、促成的意思。我在发言中说过了,暴力革命是大势所趋,此时再谈“主张”没有意义。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暴力革命到来该怎么办?是欢迎还是反对,该做点什么。我认为,作为追求中国民主化的人士,应该努力让暴力革命不偏离实现中国民主化这个方向,比如更理性地解决腐败政权遗留的一些问题,尽量克服暴民意识等等。
问:暴力革命会使中国更民主吗?
答:暴力革命的过程之中是否让社会更加民主,我无法预测,但是我可以肯定经过暴力革命以后,能够比现在更快地实现中国的民主化。
问:暴力革命会不会造成整个社会的一片混乱?
答:也不要把暴力革命想得那么可怕。文革时期我参观过东北最严重的武斗地区,那是两派真枪实弹的战斗,政府早已经瘫痪,军队也袖手旁观。在每个派别的势力范围之内却是一派祥和、秩序井然。人与人之间表现的是民主、平等、和睦。由于武斗影响了运输,被选出来的领导班子时不时地组织武装车队解决市民的生活所需。经历过那段生活的人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段舒心的日子,要比文革初期抄家、破四旧和后来的一打三反、抓五一六要好过得多!八九“六四”的时候,政府也处于不作为状态,社会治安也要比平时好得多,小偷没有了,吵架的见不到了,汽车互相刮碰也能得到友好的原谅。一旦群众自发起来革命,精神面貌都会为之一新。

——《纵览中国》首发

周亚辉还敢说自己不是保皇派吗?



大凡坚定的民主战士,都会耻于与中共为伍,更何况是中共匪首!如确实是与其有过一段同学或同事的时光,提起来都会觉得恶心,有种洗刷不掉的难受,尽量免谈为好。而周亚辉先生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有些攀附的虚荣心情,沾沾自喜之下,还把这种关系拿到网上炫耀一番,他甚至话都说不清楚了,好像有些范进中举的味道,不信的话,各位看看:他连一篇文章的大标题都写得令人费解——“我哥同学李克强秘书是我同学”,诸位看懂了没有?可能他是想说我哥同学李克强秘书是我同学”。
这种错误不是什么大事,但至少说明了几个问题——
1、这种激动,很自然地暴露他了的内心:是不愿意中共匪帮垮掉的,特别是习李。
2、既然是乐道于这种关系,体制内的人自动站队是当然的事情了,即使得不到提拔,内心也会倾向于习李帮得势。
3、保皇有倾向性后,周亚辉们就担心别人夺了习李的权,所以他转发了一条值得高兴的消息:薄来后院失火,王军想揭立功,却因腐败问题被免去公安局长职务。
4、周的其它言论中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有人说太子党早接班不利于民主,那就是认为推迟接班有利于民主了?所以他眼睛没有离开过习李们的接班动向自然会巴不得他们得势,早点接班。
5、周亚辉没有想过因为这种关系,今后灭共时会遭到审查和株连。这一方面也说明周此人头脑简单。如此这般,是不是高兴得太早?看来五毛们也没什么大的智慧。
华夏黎民党还抬举他是高级特务,我看准了,文人大多数只能做犬儒和五毛。周某只能是一泼皮五毛怕人发现,赶忙辩解,逼急了还破口大骂,不分男女老少!我看他做特务还差些胆识,仅此而已。现在他辱骂民主革命领袖很快意,到时被剥皮时等着他的就是痛不欲生了。
周亚辉:我哥同学李克强秘书是我同学
中国的国务院系统,基本上是中国的官方最反对一党独裁,最支持自由民主制度的官方机构
为什么?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国务院系统经过30年的退休离休,调入调出,分配进入国务院系统,毕业生招录等,使得国务院系统已经是官方最开放的机构。
国务院系统的人员,一般是反感党务系统对他们指手画脚的,因为,国务院系统的人,多是专业人士,是他们各自领域的专家。而党务系统的人,大多数是党务政工出身,不懂相关国务院系统的专业。
国务院系统的人员,因为大多数1977年恢复高考上大学后进入国务院系统的,所以,他们的基础文化修养和专业能力一般来说要比党务系统的强。他们最痛恨的的是在垄断国企捞钱的太子党和党务政工干部。
国务院系统的人员,他们心里明白,开放党禁报禁,实行多党制民主和新闻自由,对他们没有害处,即使反对党上台,他们中除了部长和副部长可能换掉外,大多数是不会变动的,因为,他们是事务官,不是政务官。他们是吃专业饭的,不是吃共产党一党独裁饭的。
只有共产党党务工作者,才是吃共产党一党独裁饭的。所以,共产党的党务工作者,大多数是反对多党制民主的,因为,他们担心,实行多党制民主了,自己就会失业,就会失去既得利益。
我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尤权,是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正部级,是常务副总理李克强的秘书。我哥哥在北大读硕士研究生时,导师是厉以宁。当时,李克强虽然在团中央工作,但是,在职读厉以宁的博士(论文博士)。我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李克强,还是尤权,都不是马列毛左派,对文革的那一套,是恨之入骨的。
至于他们是不是支持多党制民主,要用事实来证明。目前还不好下结论。但是,可以肯定,他们不是顽固派,在民主时势到来时,他们会顺应历史潮流,不会逆历史潮流而动,因为,他们不是蠢蛋,不是傻瓜,是有头脑的人。
    

从周亚辉的五毛论调看中共统战新方略



周亚辉先生2009年前后,两次往返泰国和中国大陆,接受中共统战部和中宣部新的统战计划培训,并和中共驻泰国使馆的买办代理接头,开始调整其舆论统战策略:企图将所有体制外民运力量纳入共党统一操控的政治规划之中。
中共五毛要想被民主阵营认同,必先发布一系列的反共民主文章,然后再掉转枪头,言归正题。如有人怀疑并批评他们,则又马上登出几篇文章民主反共,不光周亚辉如此,其它人也一样。这是他们的常规做法,因此也蒙骗了不少人。然而当我们要求他们一贯坚持发表民主反共文章,不得摇摆时,才狗急跳墙,终于露出马脚。有道是:蒙人一时,却难以骗人一世。当然周亚辉先生采取赞赏中华民主正义党的小伎俩,为的是继续混迹民运,破坏民主事业,而避免被其火眼扫到;遗憾的是,他失算了,我党不会取媚弃义,一直在观察他的动机,现在是及时揭露的时候了,否则他们的新理论必然将更多的民运人士蛊惑并拉入其统战阵营。
从周亚辉的五毛新论看中共统战的策略。已有明显的转变,它变得更有蛊惑性和欺骗性:
1、淡化中共所有罪行:周亚辉说:虽然中共有罪,但大陆人民素质低,都是支那猪,中共有罪人民也是活该!言下之意:谁人不吃猪肉?所以杀猪理所当然。杀猪者又能有多大罪孽呢?一改以前人民素质低,不配得到民主的说法。
2、五毛们表示:对人民的昏聩已感到绝望,只能由高层统治集团发动改良,并大胆号召海内外民主人士,团结在温家宝周围,推动改革,现在则是鼓吹习近平,李克强接班,对他们寄予厚望。曾节明则强调钻进中共高层求变,不行就只能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很能博得一部分处境艰难的人的人认同并动摇其信心。
3、五毛们也会相互攻击,因为他们所投靠的共寇派系不同,但是您可千万别认为他们是在反共,因而受到蒙蔽。周亚辉、曾节明属习李派,高寒等人的中国之路人马属薄西来派,郭国汀属反毛抬蒋法律保共派,陈殃潮则属骂孙中山的宗教挺共派、体制外的刘晓波、余杰等自由文人则属民主乞和招安统战派。
4、体制内海外五毛的任务之一就是鼓吹“和平模式”,吹捧改良刘派,和邪派,和平过渡民主派,并在攻击革命时取得他们默认,乘机离间各路大军,孤立民主革命阵营。
5、逐步将和平民运派拉入中共的统战规划之中,达到即使是不得已被迫民主,也得由中共主导,全盘操控的目的,尽可能的话,还可以拖延四十年左右的时间,以确保一党暴政的格局不致很快改变。现在包括刘派、中国民主党等各派系纷纷落陷,其大部分已投靠中共,有的则变成垃圾民运团体。而新生的民主革命力量则是势单力薄,很容易被中共及其扶持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和谐派全面围剿。
6、改良派五毛们声称革命时机不成熟,若有国内民主党人极力主张革命,则是自己躲在隐蔽处,唆使别人拿性命为民主铺路;海外革命党若是主张革命,因为他们自己非常安全,而忘了国内人民的处境。
7、五毛们极力否认革命是逼出来,而是一些人”煽动“起来的,这样的人是政治幼稚,头脑发热,看似激进,实则是企图引诱中共进行镇压,一网打尽民主力量;破坏中华民主进程;民主革命者是唯恐天下不乱,是卖身投靠西方势力,企图分裂国家的洋奴。五毛们则趁机极力贩卖在法律框架内和平解决的党国理论。
8、五毛们急了会紧逼革命党的领袖人物先露头——交代动向,说明身份,否则就是中共特务!他们这一着很阴,容易博得不少围观者、胆小者认同;若一旦激将得逞,革命党领导人出水,则其组织就会全军覆没。在泰国的一些坚定的民运人士就是这样被害的。
9、

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再谈人民革命和反人民革命



转载按语:曹先生视野开阔,思想深刻,文笔犀利,颇具革命风范,他的一些观点我很赞赏,今再转先生一文,为突出主题,作了些删改,请曹先生见谅。因为文章有点冗长,还请诸君耐心品味。
原题:曹长青:从梁启超到韩寒
韩寒最近的三篇博客“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让人感到他犯了一个不小的错误:把名气当成了智慧。不客气地说这三篇文章的逻辑之“差”,思维方式之“俗”,文笔之“糙”,不亚于孔雀忽然把背后转给大家看了一下的效果。
其逻辑“差”在:他认为暴力革命不可行,但天鹅绒革命又没可能,所以革命是没有影的。虽然革命没有影,但民主还是需要的。虽说民主是需要的,但中国人的民主素质是没有的。虽说民主素质是没有的,但是自由还是应该有的。虽说自由是应该有,但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是不想争取的。——如此这般逻辑,不正是韩寒应嘲讽的对象吗?
其思维方式“俗”在:流入“成龙一条虫”的套路:中国百姓不配民主。其文笔“糙”在:没一个干净利索的句子,更不见任何昔日的小幽默,连年轻人的清新都不见了。看来真是逻辑一糊涂,文字就浆糊了。
如果说,韩寒那些讽刺小品文,起到了强化民众对当局的不满情绪的话,那么和这“新三篇”所起到的凝固专制城墙的作用相比,真不知哪头力度更强。中国文化人的典型群体特色之一,就是不知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所以经常是一手举矛,一手执盾。由于“盾”的背后是强大的政权,所以盾总能赢
很多人批韩寒,大概是因为接受不了忽然面对孔雀背后那实在不漂亮的一面。我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发现那么年轻的韩寒,忽然穿上了从坟墓里挖出来的梁启超的马褂。这“马褂”其实一直被无数中国文人穿着,只不过套在被大众一直当作孔雀而喜爱的韩寒身上,刺眼的效果更强了些。
这马褂之所以值得谈,首先因为绝不止韩寒一个人穿;其次因为当年梁启超穿时还是新的,但今天它已腐烂不堪,很多人还得意地穿着,实在太难看。
在大清王朝晚期,梁启超到美国考察,看到旧金山的华人吵成一团、勾心斗角,也不关心美国政治,他悲哀地得出结论,华人“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中国万不可实行美国式的“共和政体”;中国人不配民主;更不能革命。革命会天下大乱,应该靠皇帝改革(开恩),等待从上至下的变化。但朝廷做的却是,杀掉谭嗣同等维新派六君子,改良被严酷镇压,最后激起革命,清王朝被推翻。
从清朝的覆灭可看出,革命不是“反对”就可以避免的,它是统治者拒绝政治改革、激化矛盾、官逼民反的结果。不仅中国的辛亥革命如此,近代人类的几场重要革命(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都是这种模式。它跟统治者的暴政有直接的关系。雨果在《九三年》中说:“大革命就是断头台,”它是路易王朝的巴士底狱的“塔楼”刺激出来的;“断头台”从地底冒出对“塔楼”说,我是你造成的血泪浇灌出来的。
所以穿马褂的人们说“革命未必是中国好的选择”没有意义。因为是否发生革命,取决于政权的腐败、残暴程度。一百多年前,那么领引全国思想风潮的梁启超的言论都没阻止得了中国革命,而如今,中共政权把既反对革命、更完全达不到梁启超当年在全国影响力的人们都关进监狱了。更何况统治者完全拒绝政治改革,上下官员普遍腐败,贫富差距巨大,社会严重不公。在这种国情下,每一天不满都在剧增,革命的岩浆在酝酿,火山完全可能爆发。
所以,无论是暴力革命,还是天鹅绒革命,都不是谁想阻止就阻止得了的。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加上中国的辛亥革命、共产革命,全部都是暴力革命。但为什么美国建立了真正的宪政民主,成为全世界最自由、最繁荣的国家,而发生在美国革命之后的法国、俄国、中国等的一系列革命,都建成了暴政呢?
这里的关键并不是革命本身,而是“用什么思想”指导革命。这个指导思想,才是能否建立民主制度的核心问题。中国文人多少年来一直在探讨要不要“告别革命”的问题,完全是在一个错误的思路上
美国和法、俄、中的根本不同,就在于指导美国革命的核心是“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单数的man的个体权利。而法国大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的两场革命,都强调的是国家强大、人民意愿(法国人把它称为“公意”——General Will),都高喊的是复数的men的群体权力。这一字之差,形成了两种相反的思路,相反的理论,相反的结果。
美国《独立宣言》强调人有三大权利: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三大权利都是指个体,而不是群体或国家。随后制定的美国宪法,核心是限制政府权力。再后来的“权利法案”被列为宪法前十条修正案,全部是确保个人的司法权。
而法国大革命则不同,虽也制定《人权宣言》,强调自由平等博爱等,但最后被加上一条“不可违背人民的意愿”,即“公意”。违背者就是“叛徒”,就是“人民的敌人”。那什么是“公意”?谁来确定“人民的敌人”?法国没有美国这种对个体权利的司法保障,结果谁拿到大权,谁就成为“公意”代表,谁就有权把“敌人”送上断头台。
后来列宁的俄国革命,毛泽东的中国革命,都是法国这种模式。而且列宁是清清楚楚地效仿,他曾说“法国大革命没有失败,只是没完成。”意思是由他的布尔甚维克来完成。他们真的把法国大革命“完美化”了,断头台被扩展成俄国的古拉格(群岛),在毛泽东那里则成了一座座劳改营。
所以,暴政的罪魁不是“革命”本身,而是以“国家、人民、民族”这些理直气壮的群体主义名义,摧毁个体、剥夺个人权利的指导思想。这种思维至今在中国深入人心,这才是令人脊背冰凉的恐怖。
韩寒和无数中国文化人继承梁启超马褂的另一典型谬论,就是中国人素质差、无法实行民主。但乌坎村的百姓怎么可以实践民主了呢?在把党的村干部和警察都赶出去之后,他们不是自治得很好吗?难道乌坎村的百姓和中国其他地方的“劣质刁民”不一样,个个如韩寒之类“素质超群”?
诸此“中国民众素质太差”的言论,使我想起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接受一个电视采访上的谈话。因他主张国家最少干预的绝对自由经济,主持人问他:“面对那么多十分贪婪的人,国家不采取更多措施管制,怎么行呢?”弗里德曼笑着说:“当然,别人统统都是贪婪的,反正只有我们自己不贪婪。”台下观众哄堂大笑,都领会了他的意思。
从中国官方到文人群体,都是一个口径:中国人素质太差(潜台词,只有我一个素质高的)。韩寒举例说中国人开车不懂得关高照灯,素质太差。可他忘记了(还是没看见?),官员们则是可以随车带着警灯的,需要开路的时候,随时可把活动性警灯放到车顶,不必高照灯,一路畅通无阻。如此“权威”的“高素质”,老百姓怎么可以比?
中国老祖宗早就清楚:上梁不正下梁歪。现在中国的“上梁”都塌了,文化人们却抱怨百姓们顶不起“道德”大梁,素质太低下。当然啦,别人都差,唯有他们高。
他们大概也不否认,今天中国民众的素质比一百多年前的清朝末年也好不到那里去,道德水准可能更差。那按中国文人们的标准,再过一百年,中国人的素质也不配实践民主;而那些为金正日的死哭天抢地的北韩人,更应该统统都死在暴政的魔窟里得了,他们配民主吗?(事实上越是愚昧,越发需要民主的甘露)
中国官方和御用文人们,不是成天骂美国吗?有一点他们好像忽略了,在民主了二百多年之后,在几天前刚刚过去的圣诞节,美国不是还有好几个地方的民众抢商店吗?如此这般抢商店的“暴民”们,什么素质?怎么也可以实践民主呢?在中国还没听说有民众抢商店的西洋景呢中国人怎么就不能民主?
中国文人们,从梁启超到柏杨到今天的小偶像韩寒,大多只敢把矛头对准大众。事实上,大众从来都是被动的,他们是好制度的受益者,恶制度的牺牲品。而执政者和文人们,才历来都是恶制度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百年过去,中国文化人之所以总能看见大众的“劣”,是因为他们总是情不自禁地站在统治者的视角看问题,所以看不见、看不清早已腐烂透顶的“上梁”,而只看见一堆堆斜斜歪歪的下梁们。
这个以调侃当局而闻名的韩寒,今天不仅看问题的视角有所改变,而且说话的口吻也忽然从“嘲讽”变成了“祈求”。例如他说:“在新的一年,我恳请官方为文化,出版,新闻,电影松绑。”
一个敢站起来喊两嗓子、被众人鼓掌叫好的青年偶像,怎么忽地一下就把自己不当回事儿地“跪”下去了呢?这调子跟八九年学生跪在人民大会堂台阶上递状子性质完全一样。总而言之就是:请求、恳请、跪求。韩寒作文前大概太懒惰,他在“恳请”之前,没去谷歌搜一下,看人类历史上有没有跟暴君“求”来的自由。
能引起中国一阵风潮的,从百年前错误思维的梁启超,到百年后混乱思维的韩寒;清王朝都比今天开明,还能光明正大探讨,到现在只能热讽冷嘲,一路退化至此,中国文化人还在高喊“不要革命”,中国人不配民主。其结果,无论主观愿望如何,都在客观上成为专制地基的一部份。 

非政府组织在美国的运作与管理文件


——意味作清共可以从海外开始
(美国国务院2012.02.02——Human Rights.gov 2012年1月12日收集资料 )
美国政府坚信,一个强健的公民社会是民主得以兴盛的必要条件。自美国历史最早期开始,公民社会组织就在维护人权、人的尊严和人类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正如克林顿国务卿所说,“公民社会不仅帮助建立了我们的国家,而且帮助支持和推动我们的国家走向未来”。
美国的公民社会包含范围广泛的许多组织,它们让个人能够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最关心的事务不受限制地组织起来,从而实现自己的社会、经济与政治抱负。我们坚信,当个体公民和公民社会的成员有能力选择自己所支持的目标、团体和事业时,就能给公共利益带来最佳服务。
因此,美国有关公民组织的规章制度旨在促进与支持——而不是阻碍——非政府组织的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尤其注意避免带有对任何美国和国际的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及其使命的价值判断。这些组织代表着各种可想象的意识形态、政治目标、宗教、社会议题和利益集团,其中有些密切参与政治进程,有些则没有党派色彩,其运作远离政治议程,仅涉及社会问题。
以下是对非政府组织在美国如何运作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简要介绍。
什么是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包括由公民自发组成的以增进共同目标或利益为目的的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其中包括:独立的公共政策研究组织、倡导组织、维护人权与促进民主的组织、人道组织、私人基金会和基金组织、慈善信托组织、以及会社、协会和非营利组织;但不包括政党。
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的活动领域
在美国运作的非政府组织共有大约150万个,它们从事范围广泛的活动,包括有关外交政策、选举、环保、保健、妇女权利、经济发展以及其他许多问题的政治倡导活动。还有许多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是在非政治领域运作,这类组织包括植根于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志愿者组织、工会、帮助贫困或有精神疾病的弱势人口的团体以及努力为青少年与被边缘化的人增进权益的团体。确实,非政府组织代表了人们可以想象的几乎所有事业领域,它们的资金来源包括(美国或外国的)私人捐助、私人营利企业、慈善基金会,或者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赠款。资金来源也可以是外国政府。美国法律不禁止非政府组织从国外获得资助,无论这一资助是来自政府还是非政府。
美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框架
组建非政府组织
一般而言,任何个人群体都可以非正式地形成一个组织,共同讨论他们的想法或共同利益,无需政府参与或批准。如果一个团体希望得到某种法定权益,如联邦或州税豁免,那么,它可以选择根据美国50个州中任何一州的法律,正式作为法人登记成为非政府组织。新的非政府组织的创建人不一定是美国公民。
注: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并非全部是法人团体。在美国建立一个慈善性的实体极为容易。一个人只要完成并交付一份契约、合同或其他文件,表明为慈善目的将信托财产转让给另一人(或甚至其本人)托管,就可以建立起慈善信托基金。除了签署一份转让财产的合同或契约等标准要求,组成一个信托基金无需政府批准,不过美国许多州要求所有为宗教、教育或其他慈善目的而组建的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将向公众募集资金的组织,在州专管慈善事务的部门登记。
登记规定和组织表格各州不尽相同,但通常都十分简单,因此,任何人只需几天时间就可在州里正式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典型的作业程序包括提供有关该组织及其使命的简介、名称、在州内的代理人地址,以及交付有限的手续费。大多数州都有通用的组建法规,从而将这一程序常规化,无需经立法机构或任何其他政府官员批准。这样做避免了在由具体政府官员决定是否批准一个组织成立时可能出现的滥权风险。在有些州,某些为宗教、教育和其他慈善目的而组成的非政府组织还必须向一个专责保护慈善资产、规管向公众募集慈善资金的州慈善事务官员登记。
免税资格
在美国,许多非政府组织可以享有联邦和州给予的免税资格。这一法律地位使非政府组织更容易按照非营利组织的方式运作,因为它们不必为所得收入(资助金)纳税。希望从美国联邦政府获得免税的非政府组织向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提出申请。《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中列出了多种类别的可享受免税待遇的非政府组织,并根据非政府组织的类别和从事活动的类型规定出各类优惠待遇。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如果专门从事教育、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测试、文学及某些类体育等活动,而且是非营利性质,也不具有党派政治功能(如支持候选人竞选或试图影响立法),便可申请使与其宗旨相关的全部收入享有联邦免税待遇。
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获得有限度的免税,即只有来自普通公民的捐款、会员费或募捐活动所得收入可被免税。州政府的收入税法通常采用同一标准。争取州税豁免的组织一般须向州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免税资格的另一特征是,向这类组织提供捐款的人有可能享受减税优惠。这一规定有力地鼓励了公民和公司企业向这类组织捐款。
需要指出的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决定一个组织是否可以享有这类免税资格时,并不考虑其具体活动或使命的价值。美国政府一般不试图影响非政府组织的使命,不决定非政府组织的结构,不审批其主管人员或理事会成员,也不指挥其财政管理。相反,美国对这些组织的管理通常依靠法律,即要求这些组织通过向政府递交有关资金、活动和领导层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将组织的运作状况公诸于众。有关规章规定,政府官员不得基于对一个组织的使命、活动、预算或领导人结构的优劣的评判,取消其运作许可或免税资格。
美国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
美国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言论和结社自由一般限制很少。虽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可能不能享有最优惠的免税资格,但美国政府不禁止非政府组织展开政治问题倡导活动或对政府提出批评。美国宪法为言论自由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为民主社会所需的辩论提供广阔的空间,其中包括保护那些引起不快、让人震惊或令人不安的观点。
美国有许多涉及移民与签证、竞选融资与游说、恐怖主义集资和洗钱等问题的法律规章,非政府组织可能会受到这些法律规章的影响。然而,这些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组织机构,并非专门针对非政府组织。
注:某些非政府组织——尤其是税法501(c)(3)条款所定义的慈善组织——可能会受到某些运作限制,其中包括国税局规定的禁止内部交易(即与组织内部人员的交易)和超高额酬薪,限制游说和政治活动,满足最低活动分配要求,并限制某些类型的商业或投资行为。另外,州法可能还实施管理上的限制,如要求最低限度的管理人员人数或限制付酬管理人员的人数。
在美国的外国非政府组织
美国境内有许多外国非政府组织,它们在美国从事重要和非常可贵的工作。外国非政府组织可以填写一份简单的表格,在美国注册成为非营利组织。有些组织的性质是非党派的基金会,有些则与隶属外国政党,为美国一些关注外交政策的机构发挥智囊团或联络机构的作用。这类基金会为其本国政治人物来访美国安排活动,主办会议,进行青年交流和颁发奖学金。它们还提供基金,与美国非政府组织共同开展项目。对这些完全由外国政府资助的外国政党机构组织在美国的活动没有特殊限制。它们可以自由举行会议和出版刊物,不需向美国联邦政府其他部门汇报,但它们需要登记注册并根据以下规定申报税务。
如克林顿国务卿2010年7月在克拉科夫(Krakow)所说:“我们欢迎[外国]组织,因为我们认为它们会使我们的国家更强大,并且加深美国与世界其他地方的关系。基于同样的精神,美国为在各自社区从事有意义的工作的国外公民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我们将继续这样做,并希望与其他民主体一起合作,做得更多。”
有关海外资助非政府组织及外国非政府组织的规定
外国对美国非政府组织的资助
如克林顿国务卿所说:“在美国,如同在许多其他民主社会一样,民间组织在海外筹集资金和接受外国政府的赠款属于合法,也被容许,只要这些活动不涉及受到具体禁止的资金来源,如恐怖主义组织。”一般而言,美国法律对在美国运作的非政府组织接受国外资金不设限额或限制。当然,适用于所有美国人的法律也会适用于非政府组织,如禁止接受恐怖主义组织的捐助。对外国个人直接向政治候选人提供经济支持也有限制。
在美国运作的外国非政府组织
外国组织在美国任何一州开始运作之前,必须申请在那个州开展业务的许可证。这一程序与上述美国非政府组织的注册程序类似。像国内非政府组织一样,外国机构组织可以根据《国内税收法》向国税局申请得到慈善或社会福利组织待遇。虽然这类组织可以豁免缴纳所得税,但是为外国机构组织提供的捐助不享有减税优惠(与一个非政府组织的起源国有特殊条约的情况除外。)
《外国代理人注册法》(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该法规要求作为“外国主体代理”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美国或外国)必须向司法部注册并披露其所代理的外国主体。外国主体可以包括政府、政党、美国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美国公民除外),以及根据外国法律组建或主要运作地点在国外的任何实体。《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要求外国主体的代理在某些情况下定期公布他们与其所代理的外国主体的关系和活动以及支持这些活动的收支。
一些政府把《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误解为对公民社会注册和运作能力的限制。但实际上,《外国代理人注册法》对一个组织能够从外国得到的资金不予征税,也不设定限额。 《外国代理人注册法》涵盖所有“人”,包括个人、公司和会社。《外国代理人注册法》也包含例外,包括其活动“促进实际意义上的宗教、学术、学业、科学事业或艺术”的人。《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还为另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免除注册要求,如某些以医疗救助为目的的募捐或征集“食品和衣物解除人道患难”的活动。
地方及国际层次的非政府组织关系
一个非政府组织一旦按照上述规定注册后,美国政府对其如何完成自身使命不予干涉。非政府组织可以自由吸收成员,无需向任何政府机构通报其成员情况、活动内容或外展运作。如同美国其他组织和公司一样,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必须避免与受美国制裁的政府或个人以及被定为外国恐怖主义组织的团体开展业务。但除此以外,它们可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自由地与外国非政府组织或外国政府协作。对于美国非政府组织在国外出席会议,在海外寻找捐助者或在国际上从事活动无任何限制规定。

2012年1月28日星期六

观近代史,中华民主革命的进程还将由中南部引领



自由乃天赋人权,民主乃普世价值,正义乃永恒追求,革命不分先后,道义不分南北。本着这一精神,本党坚守民主正义理念,也乐见八仙过海,齐显神通,广泛争取力量,以期共同达成中华民主自由之基础性政治目标。
但事与愿违,目睹海内外民主力量之相互割裂,中共买办与进步力量之混乱纠斗,民主化进程各种势力之纷繁复杂,中共反动派渗透之强大破坏力,中华民主正义党不得不重新思考,审慎评估,并展望未来中华民主之前景。
中华民运的混乱现状令人焦虑:随着08宪章运动的势微,各种内幕逐渐浮出水面:08刘派主要人物刘晓波被捕后作64伪证,发表无敌论,此前又曾排斥民间维权,打压民权人士;中国民主党党首王军涛博士却成和谐刘派的同道,加之其本人又贪财好色,很快落入共特陷阱,海外民运主流中国民主党组织纷纷沦陷;对于这些糗事,一些中国民主党人尽可能烂在肚里,又招惹不起首领,转而另立山头,国内民主党也声明不买其账。我们虽有耳闻,也只能静观势态变化;但先有共寇的重击,现经刘刚,高寒,黎明等人(不论这些人是什么背景)相继曝光,想家丑不外扬也不行了。接着刘派异议作家,余杰先生更是攻击人民暴动,毒骂杨佳,他同样排斥民间维权英雄,这一连串的事件表明,曾经的改良派、学运派改换门面成中国民主党之后,似乎沦落成了中共的买办势力。中华民主正义党基于正义原则,虽反对改良,但为顾全大局,在实际操作中并不排斥改良;然而改良派不时攻击并排斥民主革命,甚至蔑视非本派之民间维权力量,我们终不得不与其划清界限。
身为中国民主党主席的王军涛先生,曾是令人敬佩的六四先驱,但后来,他在毛左改良派高寒先生与刘派把持的中文独立笔会的纠纷中竟说:所谓正义不过是一种情绪。这实在是对正义价值观不折不扣的蔑视!如此理念不是在对中共邪恶政权的滔天大罪进行姑息纵容吗?但基于观察考证,我党一直未曾公开批判。然而发生在王军涛先生身上的一系列事情表明,我们有理由相信其言论真实性。所以今天在此公开指出。关于正义,我党论述的太多,此文不表。我们提醒王军涛博士,不光是小布什,林肯,华盛顿等美国总统多次在重大演讲中强调正义,近期面对经济衰退困境的奥巴马,也将正义再次提升到竞选连任的主要诉求之中,可见正义的永恒性!
关于中国民主党,现在各色人等均有,改良者聚之,共寇失势者收之,分化者用之,中共特务容之。我们斗胆断言:这个党中已很难寻出精英;改良派不是精英,不论他们曾经多么名噪一时!这么一个名动海内的民主大党,却不具有先锋性,竟要国内趁民众率先革命,权力空虚时抢占政权,我们认为其不配再称之为党了,当降级而名——中国民主团、或中国改良派、或学运派,身负重大责任的王军涛先生等人当自觉退出领导地位,以便中国民主党改造重组,整肃队伍后,从头再来。
现在我们要面对的是:浸淫着豪放与粗糙,乖张与顽劣习性的以刘晓波、王军涛为代表的北方改良派的迅速失败,预示着中华改良之路走向衰落;宗观近代历史,我们认为中华民主革命注定要走向前台;而这一艰苦卓绝的伟大民主进程,必将由处事严谨,精明强干,坚定执着的中南部群雄来引领,当然,中华民主还将不断吸收北方涌现的豪杰之士,因为民主是所有中华人民的事业。
自清朝同治中兴以后,大批中南部精英就走上中华政治的耀眼前台,先不论他们的功罪是非,当看心脉跳动之所在,这其中就涌现出不少雄杰:曾国藩,左宗裳,李鸿章,林则徐,张之洞,孙中山,黄兴,袁世凯,宋教仁,蒋介石,汪精卫,毛泽东,周恩来,林彪……尽管不少人先后被近代中华历史的巨轮残酷辗压,他们仍不为所动,仍然纠缠着接力推进。
现在由中南部人民引领中华民主进程的时代要求越来越明朗。即使如此,我们也坚持认为,这一伟大使命,终究还得由包括海外华人在内的全体中华民族来共同完成。我们真诚地期望,中华神州之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早日共享民主自由的普世价值,在民主的中华民族大家庭里,我们决不允许再现因地区差异而厚此薄彼的党国怪象。我们也希望,曾经犯下错误的改良派能悔过自新,重新回到中华民主进程中来,不必太过计较个人名利地位的得失。若能如此,亦为不失其晚节。中华民主正义党借此强调:我们始终会坚守正义理念,争取为中华民主革命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晓波仇视的人群—— 高寒:拿下陈、高、郭,否则就拒签


  -  2011-2-17  -     -  公开
——刘晓波在06年奥运人道救援案中的行为及其书证
高 寒
应奥地利汉学家马丁先生——由贝岭经三妹转来——之要求,我现在为我所亲历和经手的下列事件作证:
刘晓波在2006年10月的奥运人道救援活动中,一再坚持要去除掉高智晟、郭飞雄和陈光诚的名字;达不到其要求,他就坚拒签名支持。
我作为当年“高智晟郭飞雄法律救援团”发起、筹划、并负责这一次奥运救援活动的当事人,作为该救援网站的设计人、救援信的起草人和与“救援团”海内外成员通信的联络人,现特就此事作简要说明如下:
2006年8月15日 高智晟被捕。
8月25日:“高智晟法律后援团”成立。
2006年9月14日 郭飞雄被捕。
2006年9月19日-23日“高智晟法律后援团”酝酿改名为“高智晟郭飞雄法律后援团”,我并以此名义起草致奥运会主席罗格的人道救援信。
2006年10月3日,三易其稿的人道救援信向全团人员发出征求意见和签名,并限三天之内答复。同时,我委托王军涛、胡平作刘晓波的工作,希望他能捐弃前嫌,共同站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来领衔这一次签名。
2006年10月4日刘晓波将原人道救援信函中的“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三个人的名字全数删除,并交由胡平,径向全球发起签名。
2006年10月5日我在读到《民主论坛》、《博讯新闻》和《自由中国》所同时发表的署名“刘晓波”、且全然删除掉陈、高、郭姓名的另一个版本的“致罗格信”后,才知晓此事。
刘晓波、胡平抢在我们之前向全球发起征签这一份删除陈、高、郭个案的另版“致罗格”信,显然是想用先下手为强的方式,迫使我们放弃原定的通过陈、高、郭这三桩典型个案来推动中国人权改善的方案。在他们的另版“致罗格信”正背着我们广为散发,而我们自己的原版公开信,则还在按部就班地内部征求意见的时刻,面对这种突然出现的、以既成事实来强迫我们撤销原方案的局面,如果我们直接去与之争辩“救个案还是救全体”,就只会陷入一种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窘境。而如果再延缓一天、半天,那我们就只好面临:要么接受他们“拿下陈高郭”的既成事实;要么就得忍受“双胞胎”的丑闻。
于是,在与胡平交涉未果——他居然大言不惭地声称:无论搞成多少“胎”他都无所谓——之后,于是,我当机立断,直接找刘晓波,从源头上来制止此举。因为,典型个案的意义就在于其代表性:如果都是典型也就等于没有典型。
但我径直找刘晓波,却根本就不去与之争辩他该不该拿下陈高郭,而是打破我过去多次起草这类大型救援公开信均从不署名的常规,在第一时间将署上有“执笔人:高寒”字样的原版“致罗格”信函放到他面前。从而让刘晓波知道,尽管他或许事先并不知道此稿是出自我的手笔,但现在已经在网络上公开广泛流传的署有 “刘晓波”名字的另版“致罗格”信函,若在我这一份原版公开信面世后,他将面临何等尴尬!
正是我的这一暗示其有“剽窃”嫌疑的打破常规举动,让刘晓波知难而退,没敢再坚持他们的那个拿下“陈、高、郭”名字的方案了。他尽速通知各媒体撤稿,并立即停止其已全速运转起来的全球征签活动。
就这样,“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三个英雄的名字保住了!刘晓波、胡平们的“双胞胎”案也胎死腹中了!
然而,刘晓波见其“删除陈高郭”的方案未得逞,便以种种不成其为理由的理由(所谓签署名单中有他所不喜欢的人)而拒绝在这一道救援公开信上签名,同时,他还影响一批人也拒绝签名支持。
尽管如此,当时,我们则以“救人为大”之大局,未立即对刘晓波的排除异己行径,作任何到清和追究。
以下是我在2006年10月5日与刘晓波的两轮四封往来信函及其附件。这些资料均在2007年夏的“民运网络整风”中予以公开过:
发件人
Han Gao
发送至
刘晓波 ,
刘晓波
日期
2006年10月5日 下午8:36
主题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5
晓波:
你好!
今天看到你在洪哲胜的《民主论坛》上发的稿件(附后),才知道原来你是用的我起草的底稿。为筹备此事,我们忙前忙后紧张地干了近一月。建网站、搞论坛,几易其稿(茉莉和吴仁华都帮我改过稿),许多人都有参与。本来,我是希望大家能站在人道主义的旗帜下,救人要紧,故刻意以国内的口径起草了这份信稿。希望从刘晓波到袁红冰都能够接受。考虑到前一段时间大家的争论有点伤了和气,故我特地请军涛和胡平来征求你的签名。希望能运用你在国内的影响,拉出一个海内外联手的民间大阵容来,联合国际资源以强压中共放人。
据说,你不愿信中含有高智晟、郭飞熊的名字。提出,要是其他人又提出要营救另外的人咋办?我在这里不想与你讨论此议是否成立,但我希望,如果你无法接受我起草的这个从典型个案入手压中共的信稿,至少你应该是自己去另外起草一份签名稿。但话虽这么说,就我对你不多的了解,我至今还倾向于认为你恐怕是无心之失。即是说,你或许压根儿就不知道此稿是由我起草以及是我主动委托军涛和胡平来作你的工作。或许,误会就出在这里。如真如此,我现在丝毫没有要来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希望你明白此事的原委后,明白目前这种的”同一份稿闹出双胞胎”的局面对大家的尴尬。至少目前,我是希望我们能私下妥贴处理此事,千万不要让我们的博弈对手又看笑话。趁现在此事知道的人还少,也还没有什么大的后果,我想迅速直接与你私下沟通一下。看看怎么处理为好?
望知道此事的人越少越好。我相信如果我们能直接私下沟通,就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你看呢?
希望读到你的回复!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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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原稿和你在《民主论坛》发表的信稿:
(一)我的原稿:
请象关注当年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日中国人权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的公开信
尊敬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
您好 !
在今年 4月国际奥委首尔会议上,您在谈到2008 年北京奥运的时候,表达了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期待。但那以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却更加恶化了。
在今天的中国,不仅一般民众的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连专职为他人维护权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权也得不到保障。继今年 3月著名 盲人维权代表陈光诚失去自由后,八月,专程为陈光诚出庭提供法律支援的著名律师高智晟也在山东当地被捕。九月,为给高智晟律师组织法律后援团著名民间法律工作者郭飞熊先生也遭无理逮捕了。还只是近半年来一系列人权恶化事件中的 3个典型案例而已。
在中国,陈光诚先生以维护残疾人和农民的人权而知名,高智晟律师则以维护中国底层民众的信仰自由而著称,而郭飞熊先生,以维护中国农民的选举权、提出”非暴力、不流血、无敌人”的维权口号而闻名。他们三人要维护的人权和公民权,本来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中国的宪法上,写在中国的法律上。但是,谁要去兑现它和维护它,谁就要遭到打击和迫害。高智晟律师先是其事务所被停业,随后他又遭到羁押;郭飞熊先生则数度入狱,并遭殴打和刑讯,目前仍处于绝食绝水状态。而陈光诚先生则是在其辩护律师遭无端羁押的状态下被庭审判刑。在他们之前遭到迫害或被捕的,还有人权律师郑恩宠、杨在新、郭国汀、……等一长串名字。
现在离 2008年北京奥运会已不足两年了,中国政府正在为展示中国歌舞升平的景象而预作安排了。所以,其需要提前将批评政府的声音压下去。这便是他们今天要大规模镇压民间维权运动的原因,便是他们急于要对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枪打出头鸟的原因。
在这新一轮镇压中,外国媒体也遭池鱼之殃,也受到多年来从未有过的钳制。上个月颁发的一份遭广泛抗议的对外国通讯社的《管理办法》就是其明证。这在在说明,今天对中国著名维权领袖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的镇压,不过是一个广泛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真可谓”北京 08奥运前的提前清场”。
我们当然欢迎中国的社会和谐,我们也乐见中国的歌舞升平,我们更非无条件反对北京奥运。但是, 2008年北京奥运必须恪守奥林匹克宪章,必须恪守奥运宪章导言中有关不得借政见或信仰不同而行歧视搞迫害之普世人权准则。因此,北京奥运的”和谐”,决不能以中国人的人权被剥夺为代价,决不能以中国维权事业的”万马齐喑”为代价。
我们清楚地记得,当年全世界面对北京申奥时的重重疑虑;我们也清楚地记得,当年北京为申奥成功而作出的信誓旦旦;我们还清楚地记得,包括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和您在内的许多友人对中国改善人权的殷切期待。但是,五年过去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究竟改善了多少?陈光诚高智晟郭飞熊今天的入狱难道不就是一个清晰的指标?
罗格 先生:我们注意到,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曾多次提起过,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是韩国历史的转折点;我们也注意到,在今年首尔会上,您更骄傲地提到了国际奥委当年持续 30年抵制南非种族隔离体制的举世成就。还是在这个会议上,您明确地向北京提出”奥运会的宗旨十分明确,希望看到人权得到尊重。”正是基于此,我们给您写了这封信。
尽管我们深知国际奥委会不是政治组织,也不是人权组织,但本着奥林匹克宪章对人道主义和人类和谐发展等普世价值的推广和捍卫,我们认为国际奥委会有义务敦促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它奥时的改善人权承诺,有义务反省 1936年纳粹德国奥运会的深刻教训,有义务在 2008北京奥运已进入倒计时的今天,为释放中国民间维权领袖陈光诚、高智晟和郭飞熊,还有中文独立笔会会员力虹、张林、杨天水、师涛,异议人士陈树庆、许万平,……,以及一切形形色色的政治犯、良心犯和宗教犯做一些建设性的工作。
我们殷切地希望国际奥委能象当年关注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天中国的人权。
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答复!
谢谢!
高智晟、郭飞熊法律后援团(执笔人:高寒)
2006 年10月 6日 于北京
签名网站一: http://ceo2006.org/yjgg/ ;签名网站二:http://ceo2006.org/phpBB2/ ;签名网站三: http://www.qian-ming.net/gb/
签名信箱一: mountain2008@gmail.com ;签名信箱二: gaohan2005@gmail.com
(开放签名)
--------------------
(二)你的署名稿:
这是洪哲胜的民主论坛发来的。
请象关注当年南非人权那样关注今日中国人权
致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的公开信 
刘晓波
尊敬的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先生:
我们写此信是想提请您关注中国正在恶化的人权状况。因为,中国北京将于2008年举办奥运会,而北京政权是为避免奥运会出现麻烦而升级镇压异议运动,致使中国人权状况持续恶化,这与奥林匹克的精神和宗旨相冲突。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重要事实是,在今天的中国,不仅一般民众的宪法权利得不到保障,就连专职为维护他人权利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人权也开始受到威胁。2005年以来,维权人士、维权律师、异见人士、新闻记者、上访人士、家庭教会等,一直处在官方的骚扰、跟踪、软禁、殴打、绑架的恐怖阴影下,甚至自今年8月以来,已经有多名维权人士被抓捕和判刑。这些案例迫切需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
中国人权状况恶化的另一个事实是,中国政府不仅严厉管制本国的媒体,而且公然采取措施钳制自由世界媒体在中国的工作,最近发布的对外国媒体的管理办法就是明证。
北京政府这样压制人权的重要目的,显然是为了能够在2008年按照他们的标准顺利举办奥运会。他们的标准包括中国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没有抗议活动甚至反对声音、外国人看不到任何中国的问题包括人权问题等等。为了保证2008年奥运会展现他们希望的中国,他们提前清理可能的麻烦,不仅彻底镇压政治反对活动的异议人士,而且大规模镇压依法维权人士,因为这些维权人士所揭露的问题损害了中国政府的颜面。他们将这样的政治迫害视为2008年奥运会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
就一般原则而言,我们希望中国能够举办奥运会以促进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发展和传播奥林匹克精神,但应该是一个中国公民享有安全和尊严的中国,一个所有境外媒体能够享有基本新闻自由的中国。所以,我们无法接受一个牺牲中国公民权利和危害中国公民安全的中国,一个依靠暴力和谎言来维系的奥运会。 
退一步讲,即便中国人权状态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够达到普世人权的基本标准,而需要一个渐进的改善过程,但北京政府起码应该让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社会看到其主动改善其人权现状、提升其人权保护水平的切实努力。 
我们相信,这也是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和国际奥委会不愿看到、也不能接受的奥运会。几年前,国际奥委会曾因这种顾虑而拒绝北京举办2000年奥运会;后来,虽然批准了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但仍然留了强烈的人权关注。直到最近,您还联系2008年奥运会表达了对中国人权的关注和期待。毕竟,北京如此筹备奥运会是让国际奥林匹克运动、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奥运会蒙受耻辱。
为此, 我们提请您公开、直接向北京政府宣示国际奥林匹克精神,制止北京政府以政治镇压不同声音的野蛮方式来筹备2008年奥运会;我们希望您向北京政府提出停止政治迫害和改善人权的要求,以便在2008年举办一个诚实和体面的奥运会。
我们请您召开国际奥委会特别会议,要求北京对其严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的奥运会准备工作做出解释,进而要求北京政府承诺按照奥林匹 克精神筹办奥运会。只有这样,国际奥委会才可以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上维持奥林匹克运动的声誉、体面和诚信。
罗格先生:我们注意到,国际奥委前主席萨马兰奇曾提起过,1988年的汉城奥运会是韩国历史的转折点;我们也注意到,您在今年四月首尔举行的国际奥委会上,更骄傲地提到了国际奥委曾持续30年抵制南非种族隔离体制的举世瞩目成就。正是在这个会议上,您明确向北京提出”奥运会的宗旨十分明确,希望看到人权得到尊重。”
基于此,我们特给您写这封信,并诚挚地期待着您的答复!
谢谢!
2006年10月
签名人:
刘晓波(北京,自由撰稿人)
丁子霖(北京大学,教授)
蒋培坤(北京大学,教授)
胡 平(美国,《北京之春》主编)
王军涛(美国,博士)
王 丹(美国,博士候选人)
廖亦武(四川,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张 伦(法国,学者)
赵达功(深圳,自由撰稿人)
张伟国(美国,《动向》主编)
李建强(山东,律师)
洪哲胜(美国,《民主论坛》主编)
陈奎德(美国,学者)
孟 浪(美国,诗人)
康正果(美国,学者)
张鹤慈(澳大利亚,自由撰稿人)
廖天琪(美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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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liu xia
发送至
Han Gao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3:38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高寒:好!
前天,军涛给我发来最早的文本,希望我参与修改并负责在国内征集签名。后来又与胡平、军涛一起沟通。他们二人从来没有说过这是你以后援团的名义起草的。
我在国内征集了一些人的意见之后,才决定把所有人的名字去掉。主要是为了使信件更温和,也能得到更多人的支持。胡平和军涛也都同意我的想法。我不知道胡平是否在此期间与你沟通过。但他始终没有透露你是最早的起草者和你对我修改后的文本是否同意。
今天早晨我看到你的版本后,马上与胡平通话,宣布我修改和征集签名的版本作废。但我今天下午一起来,就有人告诉我修改过的版本已经发出。
我已经给民主论坛去信,要求他们撤下那封公开信。
谢谢你来信沟通。
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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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Han Gao
发送至
liu xia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9:51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晓波:
你好!
看来还是直接沟通有效,无论原来分歧多么严重。要知道,我是昨天早上才看到此稿,此刻洪哲胜已经发表了。不过,事到如今,我们也不必去考究其中的原委,恐怕是多种因素凑合在一起的误会吧。
晓波,话说回来,我深知你在国内”精英群”中的影响力,这才是我三番五次动员军涛和胡平劝说你来领衔(国内部分)的原因。看来我忙网站,还是有一些疏漏,其实,我要是当时直接与你沟通,商议,恐怕效果反而会好一些
最后,我还是希望你和你能影响的朋友们来参与,如果你(们)愿意,我们仍旧可以作出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回到原点,让你来领衔。当然,即使你不接受此议,此次误会也算过去。我已经告知所有知道此事的朋友决不得公开此事。
谢谢你的回复!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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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liu xia
发送至
Han Gao
日期
2006年10月6日 上午11:00
主题
Re: 想直接与你沟通一下
邮送域
gmail.com
隐藏详细信息 06-10-6
高寒:好!
此事到此为止。我不明白,胡平和军涛为何不与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我。
现在,我已经向我征集到的国内人士发出的致歉信,不好再次请求他们签名。
我觉得你们那封信也不错。如果没有这次人为的差错,大概会作的更好一点。你我之间,以后可以继续沟通,但我决不与袁红兵、郭国汀为伍。因为我太了解他们当年在国内的作为。
这是我个人的原则。
也请你谅解。
晓波
(此说明完)
高寒 2011年2月12日于纽约
附:营救陈光诚、高智晟、郭飞雄人道救援网站:http://chinaway.org/yj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