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推翻中共,民主兴华之民运策略三十条(转载)



转载按语此文中,尚良先生说中共罪大恶极,在没有具体的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却认为中共只有500个家庭和5000条血吸虫必遭清算。本党认为中华人民受害之烈,每年非正常死伤人数之巨已然涂毒亿家,绝不是比例极小的少数匪首就办得到的从上到下,帮凶党羽一体的有组织有系统地暴政是其犯罪集团化显著特征。本党觉得尚良先生有些臆断,故删除该段文字,以免误导读者。不敬之处,请先生海涵。
原题:推翻中共恢复中华民运策略三十条(修正版)
作者:尚良
1,树立大民运理念,形成民运的合力。民运是当代中国民主势力反对专制势力的一种政治活动,其目的使命就是结束极权专制而建立宪政法治、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社会制度。体制内外、直接或间接、全职或半职、言论上或行动上参与这一运动的人,都是广义的、大民运人士、民运分子、民运战士。民运战士生命的全部意义就是推翻中共、颠覆中共政权、走向民主自由,实现自身价值。
2,认清中共的本质。历史研究表明:共产党是由人间恶魔谋划、设计用来祸害人类的,中共更是有史以来最邪恶、残忍、奸诈、无道的故意犯罪集团黑帮,凡是以人类的良心善念、道德恻隐和中共作战的,都会以可耻悲惨的失败而告终。它今天不得已的和作,只是为了明天有条件虐杀你。
中共站在历史的错误的一方,主观恶意已经达到了无法教育改造的程度,推翻中共​​是中国民运的历史使命,是民族健康的必然要求。中共只有适应死刑,民运就是反共!就是制止犯罪!在目前,对中共和解宽容其实就是助共为虐。既想在中国实现民主,又想保全中共,那是白日见鬼、痴心妄想。
3,中共至今蛮横猖狂,民运事业事倍功半,其原因首先是中共盘踞既久,势力异常强大,对社会的控制异常严酷;其次是民运此前没有很好地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没有形成克敌制胜的正确策略。最正确、有效的策略是什么?那就是:以共为师,推翻中共​​。中共不怕迂腐的老师,最怕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学生。向敌人学习并不可耻,恰恰是古今中外许多优秀政治军事谋略家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
4,对于一切社会成员组织的力量作用要进行牛顿力学平行四边形解析,只要能解析发现有反共的力量因素,就要联合利用。
沙龙雅座里高谈阔论是必要的,还要到民间去,到公园閒散、上访工农冤民、贩夫走卒、失业人群当中去,了解世情,寻找灵感。巫婆、神汉、左道旁门都要联合利用,对于善心尚存的犯罪组织、犯罪个人、黑帮老大,要启发、激活、增强他们的人性之善、正义成分,教育他们改恶从善,停止危害社会,转而能为民运服务。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十八般武艺、各种形式各显神通,才能取得对共斗争的胜利。
5,毛匪说过:“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这是老毛子初出茅庐第一句,邪恶的胜利从这里开始,若要民运胜利,也必须首先分清敌友。
挑拨离间、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是中共的拿手好戏,是蒋中正、国民政府失败的外部直接因素,民运不可重蹈覆辙,不可使中共诡计再次得逞。
6,中国民主党和法轮功是组成大民运的两个最重要的成员,是反抗中共独裁暴政的两支最重要的、有组织的力量。中共是大家共同的敌人。法轮功是民主党最实际的朋友。没有法轮功《动态网》,民主党、刘晓波和其他民运分子连一份文告都发不出去。世界观上的分歧在目前并不重要,重要的、首要的是和衷共济,先把中共推翻,其他事宜往后再谈。民主党员应该向法轮功学习匡扶正义、不为名利的高尚风格。
7,中共最害怕的就是(狭义)民运与法轮功相结合、民运与民众相结合、民运与暴力相结合,而民运的策略之一恰恰就应是实现这个“三结合”。
8,列宁匪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运动。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是要先造成舆论,总是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列、毛二贼,虽是小人,智过君子,此等高见,不可不察。
9,想让没有一兵一卒的民运一脚将中共这个恶石巨石踢翻,那根本是不可能的。而可行的办法只能是先将其撬松、撬动,才能最后推翻它。理论文宣的先期作用在于撬动。
传播扩散有关民主政治的文章信息资料,最大限度地培养民主的社会影响和思想基础,帮助人们认识中共的罪恶,领会民主的理念,使包括中共党员在内的所有中国人,都从思想上认识到加入中共不是光荣的,而是可耻的、不义的,从而鄙视中共、唾弃中共,知会民主、向往民主、追求民主。这样一来,民运的阻力就会大大减少而动力大大增加。
10,发展经济对外开放和独裁专制防范民主,是中共的一对解不开的矛盾死结。充分利用电脑普及的机会,收集e-mail地址,向城乡士农工商学军各界个人、机构、组织、单位电邮传播“自由门”等翻墙破网软件工具,是最经济、安全、可行的文宣方法。
文宣文章口号要简明扼要、大众化,口语化,一看便知,一听便会,一般不要超过1千字,长文要压缩摘要后再发出。
11,目前传播的文件资料主要应该是《九评共产党》、《零八宪章》、《辛子陵论文》、温家宝刘亚洲政改言论、《挖出共产党的根》。 《九评》是中共自产生以来在精神、思想、理论、道义上所受最沉重的一次打击清算、认定声讨,是给中共的《悼词》《判决书》,其瓦解杀伤作用不可估量。
12,揭批中共的文章体裁、形式、语气要因人、因事、因时而异。 《九评》代替不​​了《零八宪章》,《零八宪章》也代替不了《九评》。 《九评共产党》单刀直入,层层剥皮,刮骨亮毒,而《零八宪章》语气婉转含蓄,打擦边球,只能将中共叫做“党天下”“威权政府”,而不能称作“邪灵附体”的“伪政权”,否则就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就不会有那么多人公开响应签名支持。
13,林副统帅教导我们:一个枪杆子,一个笔杆子,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就靠这两杆子。必须文武结合,(体制、国)内外结合,软硬兼施,虚实并举。尤其要将杨佳的刀和余杰的笔结合起来,和平理性做面子,暴力反抗做里子。荆轲、武松和甘地、曼德拉的精神,民运都要具备。拒绝蔑视理论文宣的观点是愚蠢、无知、狭隘的,诅咒诬衊暴力处罚的观点是迂腐、怯懦、无耻的。
14,与其自杀不如杀他,既能自焚,何不焚官? !炸药受管制,而汽油随便买,可以此作为简便、可行、重要的惩恶、自卫手段,访民冤民正在应用,效果良好。
毛匪说过:“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它就不倒,这也和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不战而胜是幻想。民运当前的主要工作是文宣启蒙、唤醒民众,而不是真枪真刀对中共进行军事打击与敌搏杀,原因是目前还没有刀枪、军队进行打击,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有军刀,绝不閒置!
15,暴力革命不一定导致新的暴政,中外历史都充分表明,在许多时候,暴力恰恰是仁政的助产婆,是打造文明社会最有效的手段。中国今天的独裁者不会提供马丁路德・金和圣雄甘地生存活动的条件环境,更多的则是中共权贵及其子女家族到处公然杀人霸产、炫耀暴力、冤判无辜、残害良民。不可用腐儒理论自欺欺人,不可用中共编造的鬼故事去吓唬群众并把自己也吓死。漠视共匪暴力而咒骂良民暴力的是无耻的杂种!下跪换不来中共的恻隐之心,和平理性非暴力之门被关死了,必须用暴力才能打开它。
对于民主的道理,中共比刘晓波懂得更多、更早、更深刻,中共认的就是暴力。暴力对顽固作恶者是最有效的教育震慑吓阻,更可以给软弱受害旁观者以反抗的力量和勇气。汤武革命,顺天应人,推翻中共暴政,同样具有天然的正当合法性,应当褒扬,无由指责,不容诬衊!
16,刘晓波缺乏政治智慧,但是他得诺贝尔奖却是对中国民运的巨大支持。诺贝尔奖的根源是炸药,既然刘晓波的和平奖中共不喜欢,那就给它奉上炸药。
要有择机建立自己军队的准备,一是从中共军队中搞文宣兵运策反,二是从社会上招募。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维权上访者、失业大学生、复转失业军人、落魄文人、传销破产无业游民,都是民运的兵源。
17,民运不能搞成无米之炊。共产主义是人类公敌,中国民运不仅是为中国、而且是为整个人类除害,中国民运分子在极端困苦的条件下和人类有史以来最凶残强大的邪恶力量作斗争,应该争取世界民主国家组织机构的大力支援。
18,国外应想方设法支援国内难友。海外民运基金会的首要工作应该是资助国内朋友免于冻馁,对贪污挥霍善款的民运败类更要进行暴光谴责;不关心同仁死活的人,没有资格当民运领袖。
19,无利不早起,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民运只是酵母菌,实现民主靠大众。不要将国人群众的道德水准估计过高,不能用志士仁人的高标准期望普罗大众。要设立激励奖励机制,望梅止渴、画饼充饥可以使用,封官许愿、空头支票可以多开。中共倒台之后,联邦政府要对民运人士和其他受中共迫害者、对民运有益者进行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补偿,设立专项账户,从没收的中共赃官腐败分子的家产中开支。
最大的生意是政治,中共的灭亡是必然事件,民运是中国最大的朝阳潜力成长股,要向官商们宣传这一理念,投资民运可使他们日后名利双收,财、命无忧。民运需要炒作。
20,民运人士不能都想当元帅,所有人都不自量力争当元帅的军队必败无疑。雄心大于能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是金刚钻,不要强出头。
21,民运组织和领袖不可把自己蜗在沙龙电脑里称王称霸,用纸糊的纱帽自我加冕自欺欺人。时刻牢记中共才是我们的第一敌人。不顾虎狼在侧、热衷于窝里攻讦鼠斗、心存山大王、土皇上思想、只想号令天下而不做有效工作的人,不配当民运领袖。
22民运领袖是这样的人:他是一个理想的现实主义者,对于政治有着浓厚兴趣,不怕冒险犯难,对民主事业有献身精神,民运是他的爱人,即使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本质善良却有钢铁般的心志,既有现代政治学素养,又对中国传统阴谋哲学融会贯通,对中国民俗人情有深入的了解和把握,甚至对左道旁门也略知一二,和绅士、贵妇、瘪三都能沟通交朋友,有很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蛊惑煽动能力、组织领导整合能力,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志存高远,能容人,不小气。
23,必须高度警惕共谍渗透,内部锄奸不可忘,自相残杀要杜绝。民运活动在一定范围内要互相通报,凡是自己陈述或者已被中共掌握了的情况资讯,更应该在圈内通报告知,甚至在网上披露,供同仁借鉴。不可对共开放而对友封锁,使敌人明如镜,而使朋友胡碰瞎撞,重蹈覆辙。
民运组织成员之间有互相监督的必要和义务,但不能以别人对某些事情的看法观点不同而动辄轻率指责诬称共谍特务。凡是进入民运组织、尤其是进入核心部位的人员,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且察,发现内奸,严惩不贷。
24,民运的秘密要保,中共有漏洞可钻。中共不是万能的,要沉着稳重,不能轻狂浮躁毛手毛脚,防窃听窃录,没法保密的尽可公开,能保密的则要尽量保密,本地一些重要的联络活动信息要以口耳相传,不能用电话手机。不要自己正在无意中洩密,却怀疑被朋友出卖了。
电脑杀毒软件,尽量使用国外的产品,邮箱最好在动态网上注册。
25,对中共可以写妥协书,但不可以当卖友贼。
中共坏事做绝、天人共愤,谁也无能挽救它的灭亡,民运的作用只是加速其实现,是顺天道而尽人事。国保档案是民运将来要收缴的重要物件之一,一旦在其档案中发现有出卖朋友的情节,定将追诉、严惩不贷。
26,上帝并不主张饶恕一切罪恶,圣经开篇《创世记》就是讲惩罚的。对中共的赦免宽容就是再播邪恶,而对中共的清算则是重建正义,清算必不可少,不清算就会失去群众!
昭告天下,未来民主宪政的中国赏罚分明,中共倒台之后,必将对共匪贪官恶吏进行清算审判。罪大恶极者,随处都有他们的绞刑架、断头台!随处都是他们的坟墓、葬身地!不义之财,更当无情地没收充公!
中共现任公检法政各级领导,在其位上不自重自保,而是迫害民运、残民以逞,罪责概由个人来负,不得推诿成执行上级命令的结果。
对有功于民运者要进行国家补偿奖励,论功行赏。有大功于民运的中共现任官员,不仅其罪恶可以轻罚减免,而且将来同样有资格竞选公职、留任要职、直至竞选总统。

27,对于资助同情民运的军、警官兵,将来尤其要予重奖。
要给国保警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姓名、善恶事实、财产、电话、住址、家庭成员行止情况等。法轮功的《黑名单》《恶人榜》已经取得了相当明显的效果,此法应该推广,还要进行实际惩罚震慑。
外逃将是无效的,中华联邦法院和国际刑警组织的追查通缉令将发往世界各个角落,就和今天以色列人追杀纳粹盖世太保一样。
28,民运必须内外互动,但主战场在国内,绝大多数民运人士应该留在国内生根开花。当前国内不宜再成立有名称的组织,应该主要和中共玩无形的太极推手,网络同道、扩散理念、积蓄力量,等待良机。
29,民运的对手残忍奸诈,反共斗争策略必须实用,《三十六计》无中生有、瞒天过海、擒贼擒王、反间计、绝杀计……,能为我用者都要活学活用,对民运事业要忠诚老实,对付中共的计谋则越刁钻越有效越好。打他的七寸,攻其所必救!
30,新老结合传帮带。许多青年民运加入了进来,他们初生牛犊不怕虎,老民运应该关心他们的成长,将自己罹难落网的经验告诉他们,提醒其不要重蹈覆辙。
不要认敌为友,在中共的眼中,一日行窃,终身为贼。民运人士必须根绝被招安封爵幻想之心,破釜沉舟,并敌一向,誓与中共血战到底

遇罗文: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



 作者:遇罗文
今年元旦,我看到民主党秘书处发出的祝贺王有才先生组建中华革命党的报道,感到十分振奋。这标志2012年,人们的认识又有了一个极大的提高,距离中国民主化的目标又接近了一步。组建这种有针对方向的党派非常必要,最起码可以起到对暴力革命研究和指导的作用,让中国的民主进程少走弯路。
我认为,暴力革命是中国民主化的前夜,是无法绕开的必然一步。按照目前中国的现状,实现台湾那样的民主恐怕遥遥无期,经过一场暴力革命,去掉了中共这个最大的绊脚石,新上台的政府要想取得统治的合法性,只能缩短民主化的进程,不可能再延长了。
这不等于说我喜欢暴力革命。了解中共历史史和经过文革的人都知道暴力革命的血腥、残暴、没有人性的一面;谁都喜欢像台湾、东欧以及茉莉花革命当中温和的那几国,和平着进入了民主社会。但是中国大陆无法实现这种模式,下面我还要详细讨论。
这也不等于说我们要促成暴力革命。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如果大家都想生活安定,有人突然号召暴力革命,只能被大家看成疯子。暴力革命是诸多因素拼凑的结果,是水到渠成的大势所趋,它也是中国人的天性使然。如果找人为促成的因素,那也是中共几十年的言传身教和倒行逆施的结果,这也是大陆有别于台湾的原因。
实现暴力革命的必然因素有以下六点。
一,中华民族自有的特性。
1、“民不患寡而患不”。
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贫富差距过大。不可否认,一切社会矛盾的根源。都可以归纳或转化为经济利益的矛盾。当前中国的权贵集团,随便拉出一个都会有数亿元的非法所得,他们与广大的草根民众早已形成了水火不能相容的矛盾。除了既得利益集团幻想着这个社会保持稳定以外,底层民众已经按捺不住胸中的怒火,恨不得赶快来场暴力革命解决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千万不要以为向往革命的只是最底层的穷人,很多比较富裕的人士也照样受少数权贵的欺榨。每年新年我都参加一些民运圈以外人士的聚会,最爱听他们介绍大陆现状。今年与往年最大的变化是开始有人议论造反了。
2、中国人的自欺心理及其反弹。
鲁迅早有过精辟的论述,中国只有两种时代:坐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当奴隶而不成的时代。要知道,鲁迅时代的中国人,要比中共建政以来的中国人有自由、有尊严得多。毛泽东就是利用各种运动整人,借一部分人想当奴隶而不成,让另一部分人珍惜自己的奴隶地位。不仅如此,中共还刻意培养奴才意识,比如争取入党入团、检举揭发别人、向党交心表忠心。经过这样的洗脑,有人就真受骗了,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是“党把我从苦海里救出来,给了我吃和穿”等等。只要言论开放,这种糊涂人很快就会明白,党也不出产粮食布匹,怎么能给你吃穿?你的吃穿还是你自己的劳动所得。即使给了,那也是从地主资本家那里抢来的非法所得,用得并不光彩。
在没明白的时候,以为自己成了新中国的主人翁,有这么一点精神力量支撑着就能忍,粮食困难时期饿死几千万农民也不造反,工人几十年不涨工资也不闹事,一旦他们看清自己上当受骗的窘境,他们满腔的怒火要比一直都明白的人要旺盛得多。
3、崇尚暴民情结。
从古典文学作品中就可以看出,中国人自古以来对暴民褒多于贬。例如《水浒》中的绿林好汉们,许多也是滥杀无辜的高手。李逵是其中的典型,人们都注意他忠厚、孝顺的优点,很少有人谴责他抡开板斧不问青红皂白逢人便砍的行径。暴民意识源于社会的不公和法制不健全;弱势群体在腐败横行、不讲法治的国家生存,往往又以暴民意识作为对抗强权的精神支柱。暴民不一定是暴力革命的主体,起码是促成暴力革命的主要力量。
4、仇富和唯恐天下不乱心态。
当初中共暴力革命所以能够成功,利用的正是国人的这种心态。早期中共武装所需军饷,全靠对富人打家劫舍和绑票索取,人们并没有对这种土匪行为有所警觉,即使是知识分子、社会精英。中共建政前夕,许多人放弃逃离大陆去香港台湾,宁可迎接中共的统治,结果绝大部分都遭了殃。穷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土改时斗起地主来格外凶狠,全然不管人家的地是不是合法所得。“为富不仁”成了定律,很少有人质疑它的合理性。
如今中国暴富的人更多了,他们比起49年以前的富人来说,非法所得的比重要大得多。仅仅这一个诱因,加上唯恐天下不乱的因素,拥护暴力革命的恐怕就会占大多数了。
二,中共长期教育的结果。
中共是靠暴力革命起家,所以对暴力革命情有独钟,在教育课本、影视作品、文学艺术等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阵地,都对暴力革命极尽美化之能事。它不仅美化自己的恐怖暴力行为,也大肆赞扬美化李自成、太平天国和义和团这些劣迹斑斑的暴民运动。这样宣传教育的结果,其实是教会了人民采取以暴制暴这种极端的反抗方式,让人们更容易接受暴力革命。从中共的立场来看,这种宣传教育是非常愚蠢的,难怪近几年一些御用学者不断提醒当权者,要转变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思维,但是为时已晚,况且也不好自圆其说。
三,和平改良道路的失败。
在80年代,中共高层开明人士占了一定的位置,让人感到似乎中国有和平过渡到民主社会的可能,其实这是幻想。因为中共经过几十年的逆向淘汰,它的大部分成员是死板保守投机自私的;体制也依然是专制独裁的。那时候确实是中共唯一的一次改弦易辙的机会。尽管开明派占据着舆论和正义的优势,还是敌不过极左势力的权势,例如取缔民主墙、不能否定反右运动、给民运人士魏京生徐文立判刑、搞“批判精神污染”运动等等。直到“六四”大屠杀,中共党内开明派彻底没了位置,从此中国离民主化相去甚远。开始人们还寄希望于独裁者邓小平死了以后,或许会出现戈尔巴乔夫式的人物改变现状,毕竟这是一厢情愿的思维方式,往往会落空。随着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权贵阶层已经形成了利益集团。假如现在中国变成民主法治国家,该集团的成员的罪恶足以个个判处死刑。可以想象,此时要想和平地让权贵们交出他们手中的权力,这怎么有可能呢?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死把住权力不放,决不能给民主一点儿松动。因此与达赖喇嘛不可能谈判出结果;“零八宪章”的代表人物刘晓波必须判刑;民主呼声高的大陆人士一定被关押。很容易大家就都明白了与虎谋皮是行不通的,消极等待是遥遥无期的,唯一的希望也就剩下暴力革命这一条路了。
四,新仇旧恨的积累。
中共建政以来,不夸张地说,是罪孽深重、血债累累。几天前的一份中文报纸上有篇文章说,毛泽东是人类有史以来杀人最多的暴君。前面提到,80年代是中共改弦易辙的唯一机会,也是在罪恶史上与前任毛泽东划清界限的机会,容易得到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原谅。但是由于中共多数成员素质太低,加上独裁者邓小平本人的前科,放弃了这个机会。直到今天,毛政权的继承人们,没有一个人、没有一次,为过去的罪孽认认真真地道过歉,更不用说经济赔偿了。地主富农被没收的财产没有一点退赔、房产主被没收的房产绝大部分没有返还,就连历次运动扣押被迫害人的工资都没有如数发还。无数被杀死和酷刑致死的无辜者,得到的仅仅一纸平反通知,那些土改时被打死的地主、文革时期被打死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就连这张纸也得不到!
今天,一脉相承的当权者们,自己享受着豪华别墅特供食品,让草根民众吃有毒有害的食物,让他们的孩子砸死在劣质楼里变成了结石宝宝,当权者用不作为的方式在继续着间接杀人!
那些死难者的亲人、那些还活着的受过中共迫害的、那些有冤无处伸的上访者,对权贵们生吃活剥的心都有,难道他们不盼着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暴力革命吗?
顺便说一句有关和谐的问题。当权者近几年提出建设和谐的社会,这是荒唐可笑的,也是无法实现的。刚才说过,当权者对人民是有血债的,在没有得到被害人谅解以前,他是没有资格要求被害者与他保持和谐的,即同意和谐与否的主动权在被害者一方,这是一个简单的常识问题。
五,榜样的作用。
中国人很难做到“敢为天下先”,所以有这样的歇后语:“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这是没出息的一面。但是中国人的模仿能力又特别强,它弥补了前面的不足。毛时代常说的一句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看来有点道理。
杨佳、郑玉娇就是榜样,在网上好评如潮。我更欣赏杨佳,他有点荆轲视死如归的风格。当然也有貌似公允的人同情被杀的警察,说他是滥杀无辜,甚至把杨佳比做恐怖分子,这就错了。杨佳是向腐败的专政机器宣战,任何穿警服的都是他的敌人。更该同情的应该是杨佳,他是无辜受害,而警察在选择这个职业的那天起就应该知道有风险,而且参加了这个组织,既可以享受同伴的荣耀,也应该分担同伴的过失和耻辱。一个杨佳给中国带来了很大的轰动,他的影响力超过了所有自焚的人。据朋友说,杨佳事件公布以后一段时间,北京的警察对市民的态度立刻谦和多了。我想上海的警察一定更有变化。美中不足的是他们二位都是为个人的原因行使正当的暴力,假如是为了公众的利益行使暴力甚至献身,那就更值得尊敬了。我相信不用很久,这种英雄人物就会出现,因为一切条件已经具备了。
六,设想的暴力革命起因。
按当前中国人的观念来看,办一件事一定要考虑它的效益,无论是经济的还是道义的。同时也要计算投入和产出比。在所有行业比较,抢劫贪官的财物是一本万利而且风险很小,不需要太多的知识和智慧,盈利最佳的行业。所需人员最少三名即可,投资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主要用于是购置简单的武器和一些消耗性材料。每次它们的折旧和损耗假设100元,每次行动收获假设100万元,不算人工成本利润是一万倍。马克思说得好,百分之百的利润就能让人铤而走险了,更何况百分之一百万呢?
再说风险,可以视其为零。原因是贪官绝少敢于报案的,万一有人报了案,只需引爆警察来路的一颗遥控炸弹,相信绝对没有警察再敢前进一步,因为凡是为腐败政权效力的。全是利益的驱使,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要计算利益的得失,当遇到风险的时候,首先选择的是保护自己。
以上所说的物质条件,国内应有尽有,正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于急于盈利的人来说,这些都不是障碍。况且在当今信息发达的时代,仅仅在互联网上,就可以找到所需要的一切,包括武器弹药的制作方法。
如果绿林好汉们(或称“打腐队”)做事明智,抢来的财物拿出相当比例捐给公益事业,还可以有道义收获,换取民众的支持。
几个案件过后,所有警力都变成了权贵的私家卫队,从此再没有多余的警力去干维稳的勾当,于是暴力革命应运而生。
我再次声明,我不喜欢暴力革命。它就像拔牙前的打麻药,这个疼是免不了的。你能说你喜欢往牙床上打针吗?我也不认为抢劫贪官是十全十美的好事,它最大的好处是消耗了腐败政权的警力,或许在经费上对革命有所帮助,坏处是给民主化的中国追讨赃款带来一些困难。利弊孰大孰小,取决于民主化进程的快慢。暴力革命容易助长暴民意识,我相信随着普世价值的普及和各个追求民主的党派的努力,会尽量减少它的副作用。
于2012年1月24日

以上是2012年1月24日在纽约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民主讲座”的一次发言。会后“自由亚洲电台”“新唐人电视台”记者和一些个人向我提出一些问题,概括如下。
问:假如发生了暴力革命,会不会受到军队的镇压?
答:“六四”以后,邓小平在世人心中永远是罪大恶极的刽子手,我相信在中国不会再发生大规模屠杀平民的行为,军队中也没有人敢于充当这样历史的罪人。尤其经过利比亚事件以后,掌握军权的人更应该认识到世界潮流的方向。将来如果发生战斗,顶多是平民与警察之间的战斗,而且是轻武器级别的。政府如果动用了重武器,主谋难逃反人类的罪责。米洛舍维奇就是例子。
问:你是不是主张暴力革命?
答:用“主张”这个词不太合适,多少有一点促进、促成的意思。我在发言中说过了,暴力革命是大势所趋,此时再谈“主张”没有意义。我们更应该关心的是暴力革命到来该怎么办?是欢迎还是反对,该做点什么。我认为,作为追求中国民主化的人士,应该努力让暴力革命不偏离实现中国民主化这个方向,比如更理性地解决腐败政权遗留的一些问题,尽量克服暴民意识等等。
问:暴力革命会使中国更民主吗?
答:暴力革命的过程之中是否让社会更加民主,我无法预测,但是我可以肯定经过暴力革命以后,能够比现在更快地实现中国的民主化。
问:暴力革命会不会造成整个社会的一片混乱?
答:也不要把暴力革命想得那么可怕。文革时期我参观过东北最严重的武斗地区,那是两派真枪实弹的战斗,政府早已经瘫痪,军队也袖手旁观。在每个派别的势力范围之内却是一派祥和、秩序井然。人与人之间表现的是民主、平等、和睦。由于武斗影响了运输,被选出来的领导班子时不时地组织武装车队解决市民的生活所需。经历过那段生活的人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段舒心的日子,要比文革初期抄家、破四旧和后来的一打三反、抓五一六要好过得多!八九“六四”的时候,政府也处于不作为状态,社会治安也要比平时好得多,小偷没有了,吵架的见不到了,汽车互相刮碰也能得到友好的原谅。一旦群众自发起来革命,精神面貌都会为之一新。

——《纵览中国》首发

周亚辉还敢说自己不是保皇派吗?



大凡坚定的民主战士,都会耻于与中共为伍,更何况是中共匪首!如确实是与其有过一段同学或同事的时光,提起来都会觉得恶心,有种洗刷不掉的难受,尽量免谈为好。而周亚辉先生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有些攀附的虚荣心情,沾沾自喜之下,还把这种关系拿到网上炫耀一番,他甚至话都说不清楚了,好像有些范进中举的味道,不信的话,各位看看:他连一篇文章的大标题都写得令人费解——“我哥同学李克强秘书是我同学”,诸位看懂了没有?可能他是想说我哥同学李克强秘书是我同学”。
这种错误不是什么大事,但至少说明了几个问题——
1、这种激动,很自然地暴露他了的内心:是不愿意中共匪帮垮掉的,特别是习李。
2、既然是乐道于这种关系,体制内的人自动站队是当然的事情了,即使得不到提拔,内心也会倾向于习李帮得势。
3、保皇有倾向性后,周亚辉们就担心别人夺了习李的权,所以他转发了一条值得高兴的消息:薄来后院失火,王军想揭立功,却因腐败问题被免去公安局长职务。
4、周的其它言论中也证实了这一点他说:有人说太子党早接班不利于民主,那就是认为推迟接班有利于民主了?所以他眼睛没有离开过习李们的接班动向自然会巴不得他们得势,早点接班。
5、周亚辉没有想过因为这种关系,今后灭共时会遭到审查和株连。这一方面也说明周此人头脑简单。如此这般,是不是高兴得太早?看来五毛们也没什么大的智慧。
华夏黎民党还抬举他是高级特务,我看准了,文人大多数只能做犬儒和五毛。周某只能是一泼皮五毛怕人发现,赶忙辩解,逼急了还破口大骂,不分男女老少!我看他做特务还差些胆识,仅此而已。现在他辱骂民主革命领袖很快意,到时被剥皮时等着他的就是痛不欲生了。
周亚辉:我哥同学李克强秘书是我同学
中国的国务院系统,基本上是中国的官方最反对一党独裁,最支持自由民主制度的官方机构
为什么?中国自1980年代以来,国务院系统经过30年的退休离休,调入调出,分配进入国务院系统,毕业生招录等,使得国务院系统已经是官方最开放的机构。
国务院系统的人员,一般是反感党务系统对他们指手画脚的,因为,国务院系统的人,多是专业人士,是他们各自领域的专家。而党务系统的人,大多数是党务政工出身,不懂相关国务院系统的专业。
国务院系统的人员,因为大多数1977年恢复高考上大学后进入国务院系统的,所以,他们的基础文化修养和专业能力一般来说要比党务系统的强。他们最痛恨的的是在垄断国企捞钱的太子党和党务政工干部。
国务院系统的人员,他们心里明白,开放党禁报禁,实行多党制民主和新闻自由,对他们没有害处,即使反对党上台,他们中除了部长和副部长可能换掉外,大多数是不会变动的,因为,他们是事务官,不是政务官。他们是吃专业饭的,不是吃共产党一党独裁饭的。
只有共产党党务工作者,才是吃共产党一党独裁饭的。所以,共产党的党务工作者,大多数是反对多党制民主的,因为,他们担心,实行多党制民主了,自己就会失业,就会失去既得利益。
我在中国人民大学读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尤权,是国务院常务副秘书长,正部级,是常务副总理李克强的秘书。我哥哥在北大读硕士研究生时,导师是厉以宁。当时,李克强虽然在团中央工作,但是,在职读厉以宁的博士(论文博士)。我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是李克强,还是尤权,都不是马列毛左派,对文革的那一套,是恨之入骨的。
至于他们是不是支持多党制民主,要用事实来证明。目前还不好下结论。但是,可以肯定,他们不是顽固派,在民主时势到来时,他们会顺应历史潮流,不会逆历史潮流而动,因为,他们不是蠢蛋,不是傻瓜,是有头脑的人。
    

从周亚辉的五毛论调看中共统战新方略



周亚辉先生2009年前后,两次往返泰国和中国大陆,接受中共统战部和中宣部新的统战计划培训,并和中共驻泰国使馆的买办代理接头,开始调整其舆论统战策略:企图将所有体制外民运力量纳入共党统一操控的政治规划之中。
中共五毛要想被民主阵营认同,必先发布一系列的反共民主文章,然后再掉转枪头,言归正题。如有人怀疑并批评他们,则又马上登出几篇文章民主反共,不光周亚辉如此,其它人也一样。这是他们的常规做法,因此也蒙骗了不少人。然而当我们要求他们一贯坚持发表民主反共文章,不得摇摆时,才狗急跳墙,终于露出马脚。有道是:蒙人一时,却难以骗人一世。当然周亚辉先生采取赞赏中华民主正义党的小伎俩,为的是继续混迹民运,破坏民主事业,而避免被其火眼扫到;遗憾的是,他失算了,我党不会取媚弃义,一直在观察他的动机,现在是及时揭露的时候了,否则他们的新理论必然将更多的民运人士蛊惑并拉入其统战阵营。
从周亚辉的五毛新论看中共统战的策略。已有明显的转变,它变得更有蛊惑性和欺骗性:
1、淡化中共所有罪行:周亚辉说:虽然中共有罪,但大陆人民素质低,都是支那猪,中共有罪人民也是活该!言下之意:谁人不吃猪肉?所以杀猪理所当然。杀猪者又能有多大罪孽呢?一改以前人民素质低,不配得到民主的说法。
2、五毛们表示:对人民的昏聩已感到绝望,只能由高层统治集团发动改良,并大胆号召海内外民主人士,团结在温家宝周围,推动改革,现在则是鼓吹习近平,李克强接班,对他们寄予厚望。曾节明则强调钻进中共高层求变,不行就只能先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很能博得一部分处境艰难的人的人认同并动摇其信心。
3、五毛们也会相互攻击,因为他们所投靠的共寇派系不同,但是您可千万别认为他们是在反共,因而受到蒙蔽。周亚辉、曾节明属习李派,高寒等人的中国之路人马属薄西来派,郭国汀属反毛抬蒋法律保共派,陈殃潮则属骂孙中山的宗教挺共派、体制外的刘晓波、余杰等自由文人则属民主乞和招安统战派。
4、体制内海外五毛的任务之一就是鼓吹“和平模式”,吹捧改良刘派,和邪派,和平过渡民主派,并在攻击革命时取得他们默认,乘机离间各路大军,孤立民主革命阵营。
5、逐步将和平民运派拉入中共的统战规划之中,达到即使是不得已被迫民主,也得由中共主导,全盘操控的目的,尽可能的话,还可以拖延四十年左右的时间,以确保一党暴政的格局不致很快改变。现在包括刘派、中国民主党等各派系纷纷落陷,其大部分已投靠中共,有的则变成垃圾民运团体。而新生的民主革命力量则是势单力薄,很容易被中共及其扶持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和谐派全面围剿。
6、改良派五毛们声称革命时机不成熟,若有国内民主党人极力主张革命,则是自己躲在隐蔽处,唆使别人拿性命为民主铺路;海外革命党若是主张革命,因为他们自己非常安全,而忘了国内人民的处境。
7、五毛们极力否认革命是逼出来,而是一些人”煽动“起来的,这样的人是政治幼稚,头脑发热,看似激进,实则是企图引诱中共进行镇压,一网打尽民主力量;破坏中华民主进程;民主革命者是唯恐天下不乱,是卖身投靠西方势力,企图分裂国家的洋奴。五毛们则趁机极力贩卖在法律框架内和平解决的党国理论。
8、五毛们急了会紧逼革命党的领袖人物先露头——交代动向,说明身份,否则就是中共特务!他们这一着很阴,容易博得不少围观者、胆小者认同;若一旦激将得逞,革命党领导人出水,则其组织就会全军覆没。在泰国的一些坚定的民运人士就是这样被害的。
9、

2012年2月2日星期四

再谈人民革命和反人民革命



转载按语:曹先生视野开阔,思想深刻,文笔犀利,颇具革命风范,他的一些观点我很赞赏,今再转先生一文,为突出主题,作了些删改,请曹先生见谅。因为文章有点冗长,还请诸君耐心品味。
原题:曹长青:从梁启超到韩寒
韩寒最近的三篇博客“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让人感到他犯了一个不小的错误:把名气当成了智慧。不客气地说这三篇文章的逻辑之“差”,思维方式之“俗”,文笔之“糙”,不亚于孔雀忽然把背后转给大家看了一下的效果。
其逻辑“差”在:他认为暴力革命不可行,但天鹅绒革命又没可能,所以革命是没有影的。虽然革命没有影,但民主还是需要的。虽说民主是需要的,但中国人的民主素质是没有的。虽说民主素质是没有的,但是自由还是应该有的。虽说自由是应该有,但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是不想争取的。——如此这般逻辑,不正是韩寒应嘲讽的对象吗?
其思维方式“俗”在:流入“成龙一条虫”的套路:中国百姓不配民主。其文笔“糙”在:没一个干净利索的句子,更不见任何昔日的小幽默,连年轻人的清新都不见了。看来真是逻辑一糊涂,文字就浆糊了。
如果说,韩寒那些讽刺小品文,起到了强化民众对当局的不满情绪的话,那么和这“新三篇”所起到的凝固专制城墙的作用相比,真不知哪头力度更强。中国文化人的典型群体特色之一,就是不知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所以经常是一手举矛,一手执盾。由于“盾”的背后是强大的政权,所以盾总能赢
很多人批韩寒,大概是因为接受不了忽然面对孔雀背后那实在不漂亮的一面。我写这篇文章,是因为发现那么年轻的韩寒,忽然穿上了从坟墓里挖出来的梁启超的马褂。这“马褂”其实一直被无数中国文人穿着,只不过套在被大众一直当作孔雀而喜爱的韩寒身上,刺眼的效果更强了些。
这马褂之所以值得谈,首先因为绝不止韩寒一个人穿;其次因为当年梁启超穿时还是新的,但今天它已腐烂不堪,很多人还得意地穿着,实在太难看。
在大清王朝晚期,梁启超到美国考察,看到旧金山的华人吵成一团、勾心斗角,也不关心美国政治,他悲哀地得出结论,华人“只能受专制不能享自由”,中国万不可实行美国式的“共和政体”;中国人不配民主;更不能革命。革命会天下大乱,应该靠皇帝改革(开恩),等待从上至下的变化。但朝廷做的却是,杀掉谭嗣同等维新派六君子,改良被严酷镇压,最后激起革命,清王朝被推翻。
从清朝的覆灭可看出,革命不是“反对”就可以避免的,它是统治者拒绝政治改革、激化矛盾、官逼民反的结果。不仅中国的辛亥革命如此,近代人类的几场重要革命(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都是这种模式。它跟统治者的暴政有直接的关系。雨果在《九三年》中说:“大革命就是断头台,”它是路易王朝的巴士底狱的“塔楼”刺激出来的;“断头台”从地底冒出对“塔楼”说,我是你造成的血泪浇灌出来的。
所以穿马褂的人们说“革命未必是中国好的选择”没有意义。因为是否发生革命,取决于政权的腐败、残暴程度。一百多年前,那么领引全国思想风潮的梁启超的言论都没阻止得了中国革命,而如今,中共政权把既反对革命、更完全达不到梁启超当年在全国影响力的人们都关进监狱了。更何况统治者完全拒绝政治改革,上下官员普遍腐败,贫富差距巨大,社会严重不公。在这种国情下,每一天不满都在剧增,革命的岩浆在酝酿,火山完全可能爆发。
所以,无论是暴力革命,还是天鹅绒革命,都不是谁想阻止就阻止得了的。美国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俄国十月革命,加上中国的辛亥革命、共产革命,全部都是暴力革命。但为什么美国建立了真正的宪政民主,成为全世界最自由、最繁荣的国家,而发生在美国革命之后的法国、俄国、中国等的一系列革命,都建成了暴政呢?
这里的关键并不是革命本身,而是“用什么思想”指导革命。这个指导思想,才是能否建立民主制度的核心问题。中国文人多少年来一直在探讨要不要“告别革命”的问题,完全是在一个错误的思路上
美国和法、俄、中的根本不同,就在于指导美国革命的核心是“保护个人权利”,保护单数的man的个体权利。而法国大革命、俄国革命和中国的两场革命,都强调的是国家强大、人民意愿(法国人把它称为“公意”——General Will),都高喊的是复数的men的群体权力。这一字之差,形成了两种相反的思路,相反的理论,相反的结果。
美国《独立宣言》强调人有三大权利: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三大权利都是指个体,而不是群体或国家。随后制定的美国宪法,核心是限制政府权力。再后来的“权利法案”被列为宪法前十条修正案,全部是确保个人的司法权。
而法国大革命则不同,虽也制定《人权宣言》,强调自由平等博爱等,但最后被加上一条“不可违背人民的意愿”,即“公意”。违背者就是“叛徒”,就是“人民的敌人”。那什么是“公意”?谁来确定“人民的敌人”?法国没有美国这种对个体权利的司法保障,结果谁拿到大权,谁就成为“公意”代表,谁就有权把“敌人”送上断头台。
后来列宁的俄国革命,毛泽东的中国革命,都是法国这种模式。而且列宁是清清楚楚地效仿,他曾说“法国大革命没有失败,只是没完成。”意思是由他的布尔甚维克来完成。他们真的把法国大革命“完美化”了,断头台被扩展成俄国的古拉格(群岛),在毛泽东那里则成了一座座劳改营。
所以,暴政的罪魁不是“革命”本身,而是以“国家、人民、民族”这些理直气壮的群体主义名义,摧毁个体、剥夺个人权利的指导思想。这种思维至今在中国深入人心,这才是令人脊背冰凉的恐怖。
韩寒和无数中国文化人继承梁启超马褂的另一典型谬论,就是中国人素质差、无法实行民主。但乌坎村的百姓怎么可以实践民主了呢?在把党的村干部和警察都赶出去之后,他们不是自治得很好吗?难道乌坎村的百姓和中国其他地方的“劣质刁民”不一样,个个如韩寒之类“素质超群”?
诸此“中国民众素质太差”的言论,使我想起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接受一个电视采访上的谈话。因他主张国家最少干预的绝对自由经济,主持人问他:“面对那么多十分贪婪的人,国家不采取更多措施管制,怎么行呢?”弗里德曼笑着说:“当然,别人统统都是贪婪的,反正只有我们自己不贪婪。”台下观众哄堂大笑,都领会了他的意思。
从中国官方到文人群体,都是一个口径:中国人素质太差(潜台词,只有我一个素质高的)。韩寒举例说中国人开车不懂得关高照灯,素质太差。可他忘记了(还是没看见?),官员们则是可以随车带着警灯的,需要开路的时候,随时可把活动性警灯放到车顶,不必高照灯,一路畅通无阻。如此“权威”的“高素质”,老百姓怎么可以比?
中国老祖宗早就清楚:上梁不正下梁歪。现在中国的“上梁”都塌了,文化人们却抱怨百姓们顶不起“道德”大梁,素质太低下。当然啦,别人都差,唯有他们高。
他们大概也不否认,今天中国民众的素质比一百多年前的清朝末年也好不到那里去,道德水准可能更差。那按中国文人们的标准,再过一百年,中国人的素质也不配实践民主;而那些为金正日的死哭天抢地的北韩人,更应该统统都死在暴政的魔窟里得了,他们配民主吗?(事实上越是愚昧,越发需要民主的甘露)
中国官方和御用文人们,不是成天骂美国吗?有一点他们好像忽略了,在民主了二百多年之后,在几天前刚刚过去的圣诞节,美国不是还有好几个地方的民众抢商店吗?如此这般抢商店的“暴民”们,什么素质?怎么也可以实践民主呢?在中国还没听说有民众抢商店的西洋景呢中国人怎么就不能民主?
中国文人们,从梁启超到柏杨到今天的小偶像韩寒,大多只敢把矛头对准大众。事实上,大众从来都是被动的,他们是好制度的受益者,恶制度的牺牲品。而执政者和文人们,才历来都是恶制度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百年过去,中国文化人之所以总能看见大众的“劣”,是因为他们总是情不自禁地站在统治者的视角看问题,所以看不见、看不清早已腐烂透顶的“上梁”,而只看见一堆堆斜斜歪歪的下梁们。
这个以调侃当局而闻名的韩寒,今天不仅看问题的视角有所改变,而且说话的口吻也忽然从“嘲讽”变成了“祈求”。例如他说:“在新的一年,我恳请官方为文化,出版,新闻,电影松绑。”
一个敢站起来喊两嗓子、被众人鼓掌叫好的青年偶像,怎么忽地一下就把自己不当回事儿地“跪”下去了呢?这调子跟八九年学生跪在人民大会堂台阶上递状子性质完全一样。总而言之就是:请求、恳请、跪求。韩寒作文前大概太懒惰,他在“恳请”之前,没去谷歌搜一下,看人类历史上有没有跟暴君“求”来的自由。
能引起中国一阵风潮的,从百年前错误思维的梁启超,到百年后混乱思维的韩寒;清王朝都比今天开明,还能光明正大探讨,到现在只能热讽冷嘲,一路退化至此,中国文化人还在高喊“不要革命”,中国人不配民主。其结果,无论主观愿望如何,都在客观上成为专制地基的一部份。 

非政府组织在美国的运作与管理文件


——意味作清共可以从海外开始
(美国国务院2012.02.02——Human Rights.gov 2012年1月12日收集资料 )
美国政府坚信,一个强健的公民社会是民主得以兴盛的必要条件。自美国历史最早期开始,公民社会组织就在维护人权、人的尊严和人类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正如克林顿国务卿所说,“公民社会不仅帮助建立了我们的国家,而且帮助支持和推动我们的国家走向未来”。
美国的公民社会包含范围广泛的许多组织,它们让个人能够根据自身兴趣、需要和最关心的事务不受限制地组织起来,从而实现自己的社会、经济与政治抱负。我们坚信,当个体公民和公民社会的成员有能力选择自己所支持的目标、团体和事业时,就能给公共利益带来最佳服务。
因此,美国有关公民组织的规章制度旨在促进与支持——而不是阻碍——非政府组织的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尤其注意避免带有对任何美国和国际的非政府组织的重要性及其使命的价值判断。这些组织代表着各种可想象的意识形态、政治目标、宗教、社会议题和利益集团,其中有些密切参与政治进程,有些则没有党派色彩,其运作远离政治议程,仅涉及社会问题。
以下是对非政府组织在美国如何运作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简要介绍。
什么是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包括由公民自发组成的以增进共同目标或利益为目的的多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其中包括:独立的公共政策研究组织、倡导组织、维护人权与促进民主的组织、人道组织、私人基金会和基金组织、慈善信托组织、以及会社、协会和非营利组织;但不包括政党。
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的活动领域
在美国运作的非政府组织共有大约150万个,它们从事范围广泛的活动,包括有关外交政策、选举、环保、保健、妇女权利、经济发展以及其他许多问题的政治倡导活动。还有许多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是在非政治领域运作,这类组织包括植根于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志愿者组织、工会、帮助贫困或有精神疾病的弱势人口的团体以及努力为青少年与被边缘化的人增进权益的团体。确实,非政府组织代表了人们可以想象的几乎所有事业领域,它们的资金来源包括(美国或外国的)私人捐助、私人营利企业、慈善基金会,或者联邦、州或地方政府的赠款。资金来源也可以是外国政府。美国法律不禁止非政府组织从国外获得资助,无论这一资助是来自政府还是非政府。
美国关于非政府组织的法律框架
组建非政府组织
一般而言,任何个人群体都可以非正式地形成一个组织,共同讨论他们的想法或共同利益,无需政府参与或批准。如果一个团体希望得到某种法定权益,如联邦或州税豁免,那么,它可以选择根据美国50个州中任何一州的法律,正式作为法人登记成为非政府组织。新的非政府组织的创建人不一定是美国公民。
注: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并非全部是法人团体。在美国建立一个慈善性的实体极为容易。一个人只要完成并交付一份契约、合同或其他文件,表明为慈善目的将信托财产转让给另一人(或甚至其本人)托管,就可以建立起慈善信托基金。除了签署一份转让财产的合同或契约等标准要求,组成一个信托基金无需政府批准,不过美国许多州要求所有为宗教、教育或其他慈善目的而组建的非政府组织,特别是将向公众募集资金的组织,在州专管慈善事务的部门登记。
登记规定和组织表格各州不尽相同,但通常都十分简单,因此,任何人只需几天时间就可在州里正式成立一个非政府组织。典型的作业程序包括提供有关该组织及其使命的简介、名称、在州内的代理人地址,以及交付有限的手续费。大多数州都有通用的组建法规,从而将这一程序常规化,无需经立法机构或任何其他政府官员批准。这样做避免了在由具体政府官员决定是否批准一个组织成立时可能出现的滥权风险。在有些州,某些为宗教、教育和其他慈善目的而组成的非政府组织还必须向一个专责保护慈善资产、规管向公众募集慈善资金的州慈善事务官员登记。
免税资格
在美国,许多非政府组织可以享有联邦和州给予的免税资格。这一法律地位使非政府组织更容易按照非营利组织的方式运作,因为它们不必为所得收入(资助金)纳税。希望从美国联邦政府获得免税的非政府组织向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提出申请。《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中列出了多种类别的可享受免税待遇的非政府组织,并根据非政府组织的类别和从事活动的类型规定出各类优惠待遇。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如果专门从事教育、宗教、慈善、科学、公共安全测试、文学及某些类体育等活动,而且是非营利性质,也不具有党派政治功能(如支持候选人竞选或试图影响立法),便可申请使与其宗旨相关的全部收入享有联邦免税待遇。
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获得有限度的免税,即只有来自普通公民的捐款、会员费或募捐活动所得收入可被免税。州政府的收入税法通常采用同一标准。争取州税豁免的组织一般须向州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免税资格的另一特征是,向这类组织提供捐款的人有可能享受减税优惠。这一规定有力地鼓励了公民和公司企业向这类组织捐款。
需要指出的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决定一个组织是否可以享有这类免税资格时,并不考虑其具体活动或使命的价值。美国政府一般不试图影响非政府组织的使命,不决定非政府组织的结构,不审批其主管人员或理事会成员,也不指挥其财政管理。相反,美国对这些组织的管理通常依靠法律,即要求这些组织通过向政府递交有关资金、活动和领导层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将组织的运作状况公诸于众。有关规章规定,政府官员不得基于对一个组织的使命、活动、预算或领导人结构的优劣的评判,取消其运作许可或免税资格。
美国的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
美国法律对非政府组织的言论和结社自由一般限制很少。虽然从事政治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可能不能享有最优惠的免税资格,但美国政府不禁止非政府组织展开政治问题倡导活动或对政府提出批评。美国宪法为言论自由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为民主社会所需的辩论提供广阔的空间,其中包括保护那些引起不快、让人震惊或令人不安的观点。
美国有许多涉及移民与签证、竞选融资与游说、恐怖主义集资和洗钱等问题的法律规章,非政府组织可能会受到这些法律规章的影响。然而,这些法律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组织机构,并非专门针对非政府组织。
注:某些非政府组织——尤其是税法501(c)(3)条款所定义的慈善组织——可能会受到某些运作限制,其中包括国税局规定的禁止内部交易(即与组织内部人员的交易)和超高额酬薪,限制游说和政治活动,满足最低活动分配要求,并限制某些类型的商业或投资行为。另外,州法可能还实施管理上的限制,如要求最低限度的管理人员人数或限制付酬管理人员的人数。
在美国的外国非政府组织
美国境内有许多外国非政府组织,它们在美国从事重要和非常可贵的工作。外国非政府组织可以填写一份简单的表格,在美国注册成为非营利组织。有些组织的性质是非党派的基金会,有些则与隶属外国政党,为美国一些关注外交政策的机构发挥智囊团或联络机构的作用。这类基金会为其本国政治人物来访美国安排活动,主办会议,进行青年交流和颁发奖学金。它们还提供基金,与美国非政府组织共同开展项目。对这些完全由外国政府资助的外国政党机构组织在美国的活动没有特殊限制。它们可以自由举行会议和出版刊物,不需向美国联邦政府其他部门汇报,但它们需要登记注册并根据以下规定申报税务。
如克林顿国务卿2010年7月在克拉科夫(Krakow)所说:“我们欢迎[外国]组织,因为我们认为它们会使我们的国家更强大,并且加深美国与世界其他地方的关系。基于同样的精神,美国为在各自社区从事有意义的工作的国外公民社会组织提供资金。我们将继续这样做,并希望与其他民主体一起合作,做得更多。”
有关海外资助非政府组织及外国非政府组织的规定
外国对美国非政府组织的资助
如克林顿国务卿所说:“在美国,如同在许多其他民主社会一样,民间组织在海外筹集资金和接受外国政府的赠款属于合法,也被容许,只要这些活动不涉及受到具体禁止的资金来源,如恐怖主义组织。”一般而言,美国法律对在美国运作的非政府组织接受国外资金不设限额或限制。当然,适用于所有美国人的法律也会适用于非政府组织,如禁止接受恐怖主义组织的捐助。对外国个人直接向政治候选人提供经济支持也有限制。
在美国运作的外国非政府组织
外国组织在美国任何一州开始运作之前,必须申请在那个州开展业务的许可证。这一程序与上述美国非政府组织的注册程序类似。像国内非政府组织一样,外国机构组织可以根据《国内税收法》向国税局申请得到慈善或社会福利组织待遇。虽然这类组织可以豁免缴纳所得税,但是为外国机构组织提供的捐助不享有减税优惠(与一个非政府组织的起源国有特殊条约的情况除外。)
《外国代理人注册法》(The 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
该法规要求作为“外国主体代理”的任何个人或组织(美国或外国)必须向司法部注册并披露其所代理的外国主体。外国主体可以包括政府、政党、美国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美国公民除外),以及根据外国法律组建或主要运作地点在国外的任何实体。《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要求外国主体的代理在某些情况下定期公布他们与其所代理的外国主体的关系和活动以及支持这些活动的收支。
一些政府把《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误解为对公民社会注册和运作能力的限制。但实际上,《外国代理人注册法》对一个组织能够从外国得到的资金不予征税,也不设定限额。 《外国代理人注册法》涵盖所有“人”,包括个人、公司和会社。《外国代理人注册法》也包含例外,包括其活动“促进实际意义上的宗教、学术、学业、科学事业或艺术”的人。《外国代理人注册法》还为另一些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免除注册要求,如某些以医疗救助为目的的募捐或征集“食品和衣物解除人道患难”的活动。
地方及国际层次的非政府组织关系
一个非政府组织一旦按照上述规定注册后,美国政府对其如何完成自身使命不予干涉。非政府组织可以自由吸收成员,无需向任何政府机构通报其成员情况、活动内容或外展运作。如同美国其他组织和公司一样,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必须避免与受美国制裁的政府或个人以及被定为外国恐怖主义组织的团体开展业务。但除此以外,它们可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自由地与外国非政府组织或外国政府协作。对于美国非政府组织在国外出席会议,在海外寻找捐助者或在国际上从事活动无任何限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