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6日星期四

《08宪章》包藏祸心,签名者鱼龙混杂

《08宪章》包藏祸心,签名者鱼龙混杂

本人是坚定的民主斗士,网络革命作家,一直孤军奋战;由于一向热心于民间人权事业,被某地民间维权保地居民们大赞义举与才华。
一日,帮人维权时,杭州某维权人士正好遇到本人,还与本独行侠交换过联络方式,未曾想到二月过后,此人竟成了《08宪章》的发起人之一。
《08宪章》事件传到国内后,本人上论坛浏览搜索,才睹其原貌,细细品味,不禁惊骇!——大部分粗糙,不严谨,不仅如此,还有几条包藏祸心,签名者也鱼龙混杂,现一并向国人娓娓道来——
我首先声明,本人比任何人都急切地盼望民主,一直坚持要铲除体制内众魔;并发誓要将贪共彻底消灭!同时也是一位世界大同论者,及坚定的爱国主义者。
《08宪章》是什么货色,请看它的第14、18、19条——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先说第14条,这有显明的将贪财合法化的危险!不强调打贪官,还民财,还主张私有化,显然违背当今世界处理经济危机的哲学思想——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思潮!该公就公,该私还得私,不要一概而论;难道还嫌共产党现在私有得不彻底?
为什么会发生经济危机?就是因为资本主义的猛兽不受管制,把世界民生咬得乌七八糟,伤痕累累,才落得如此田地!另外,贪官的财产怎么办?——不讲!还是怕讲?
与此相联的是19条,居心不良!何为历次政治迫害?好像要为共党体制内的人翻案,共党狗咬狗后落水的人,难道还要人民帮他们报仇不成?都曾是吃人的豺狼,难道因为此时败落,就在宪章中帮他们说话?还有没有天理?应该一并将他们埋葬!如受害的是人民,当然要讨还公道!
何为转型正义?是不是妥协的花招?还说要与杀人犯寻求和解共生!我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反对搞什么渐进正义!利益可以平衡,但正义就是正义,没有什么打折扣的正义!
现在我要重点讲到第18条了——一个没有思想深度的条款!一个极其弱智的主张!民主就民主,联邦制你们几人说了算,那还叫民主?这岂不说,更重要的是,有分裂国家民族之嫌,这个罪名也敢背,真是不知死活!
我是主张世界大同的,但国家没有消亡之前,民族利益要不要兼顾?本民族的资源要不保护?国土要不要统一,资源要不要守护、整合?
世界越是大同,国家更要小同,统一世界先从国家统一做起,国家越大,世界大同则指日可待,世界财富没有共享大同之前,我们还得先保护本民族的利益!秦始皇统一中国,没有傻到把自己先联邦——松散掉的,再来统一中国;同理,国家只有越滚越大,哪有越来越小之理?人家欧盟现在也在忙着合并哩!亏这帮人想得出这个馊主意!
怪不得胡锦铸要抓他们!这种纲领,谁来同情你?不是进步,而是倒退!民主就是削弱民族的凝聚力?说话有没经过大脑啊这帮人?还有人说,他们打着民主的旗号,行损害民族之实!是啊,谁说得清楚?白纸黑字摆在面前,百口莫辩!
一帮没有深刻思想的人,搞出这么个大杂烩,鼓动我来签名?请别来强奸民意,辱没智者!更可气的是:共党体制内的人如茅于轼,鲍彤,还有一些所谓的法学家,教授,记者,居然都跑来签名,难道没他们这些没落的贵族就搞不成民主?他们是投机,还是出于翻案心理?很难说!这些人曾经作为共党,很难不欠人民的血债!
仓促,妥协,肤浅,乌合之众,不具有人民性,是这次《宪章》运动势微的总结!一个躲躲闪闪的小团体,没有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深谋远虑的超凡智慧,能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民主复国的壮举来?
转载《08宪章》者徐水良说:它的主要缺点是,在当前中国条件下,可以、而且应该强调的是取消一党专制、实现多党制的问题。宪章讲到了这个问题,但又常常回避,隐晦,没有强调,一定程度降低了它的意义。
它的第二个缺点,就是理论上有几处错误,有的问题没有搞清楚。
它的第三个缺点,是有的表述错误。还有的表述,既不深入,又不简洁。
本人很少参加这类签名,而且又是鼓吹全民和平抗争、非和平抗争,及至全民起义的代表人物,就不参加这个签名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