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多月前的2月29日晚上,流亡泰国的中华民主志士王一鸣去泰国银行取款(2001年换身份证时被篡改成“王喻平”),突然发现20多万铢(合4万多元人民币)的工商银行牡丹卡竟显示“余额不足”,卡号:6222,0212,0800,8646380,经多次查询仍显示“余额不足”,取不到现金,立马陷入生存危机!第二天我到曼谷中国工商银行去查询(路费也由贫穷的泰国华人资助),该工行服务人员说,本行与中国工行没有联网,只负责本地业务,查不到交易信息。
我怀疑是金华国保在捣鬼。果然,金华国保支队长李华敏、副队长张某一直不接电话,义乌工行查询热线也打不通,我也没钱联络此事,幸好有一位贫穷泰国华人接济我几天,后有又一位热心华人临时资助4000泰铢,才勉强渡过一段时间。
3月22日,我找到中共驻泰国大使馆领保部杨秘书(066-819840658)和周先生( ),杨拨通了查询热线后把电话给我,再转浙江义乌自查。初步查询显示:早在20天前的2月8日,义乌市工商银行梅园支行就扣掉了我的这笔钱,至于为什么扣掉,他说没显示原因,要问该行。因疏忽当时我也没问支行的电话号码,我想这事只能求助大使馆,遂上交资料给大使馆领保部,因为没钱打电话,我只能请他们出面过问,帮助解决银行卡的问题。
约一个星期后,我致电杨秘书和周先生。杨说:“这事你还得回国去解决。”奇怪!我因从事民主活动已被特务国保们驱逐出境,现能回得了么?回去等着我的又将是什么后果——镣铐!存款被扣,我又哪来路费回国去查?这表明:中共大使馆已被国内的特务们告知,要求不必介入此事。
5月4日,二个多月后,张队副终于接听了电话( ),他答应明查,再次拨通他手机时,张在电话中说:“我们声明,国保没扣你钱,否则你在国内时,9月底就扣了,不必等到你一年之后出国了才找你麻烦,至于义乌市工商局,他们没国保的通知不敢扣你钱的。实话跟你讲:工商处罚那只是做做样子,你哪有什么事?你自己也知道这些,我们说过:只要你离开金华或出去(出国),就不会为难你,我问过了义乌市国保队长王正坚,他确认工商局没有扣你钱,他也不知你银行卡号,你又没签字,如何执行?工商银行,没有权利扣你钱的,否则他们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的文章我们是觉得没事,但上面(厅省、国安部?)不这样看,你问一问上面。”
张队副说的大部分似乎有理,但我哪能知道他“上面”的电话号码?要他告诉我他又不说;但有一点他没承认:义乌国保头子王正坚曾对我说过,他查到我有三张银行卡,不走的话会扣我的存款,王如何不知道我的卡号?而且现在问题出在“上面”的国安特务头子们,“上面”想断我生路!
直接扣款的是工商银行梅园支行,我要他们一个说法!5日,我终于拨通了义乌工行查询热线,再次确认梅园支行于2月8日扣掉了我4万元!于是我致电梅园支行( ),一位女服务生听说是来自泰国的质询,又报了卡号,已知是反共志士王一鸣;当我问是什么原因要扣款时,她竟跟中共大使馆回复一样:“要回国到本银行来解决”。他们都合伙想蒙我回国?
我一听就火了:“现在被扣存款的具体数额都已经查明,任何顾客有权知道自己账户的任何信息,请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要隐瞒原因,这不是什么国家机密,是我的私人帐户,你懂吗?我连生活费都没有了,还哪来路费回国?”
女接线生说:“扣款原因,要行长批准了,我们才能说。”侵犯私人存款的原因还要行长批准才能告知?这不是黑社会么,义乌工商银行梅园支行他妈的还有这种强盗逻辑!
我强压住怒火:“行,既然是行长交待,不为难你,告诉我行长手机就行,这个不难吧,我自己去找他。”
好不容易,女孩答应了:“李行长手机号码: ,他在的,你问他吧。”
拨通支行李行长手机,刚说明我的来意,李就挂了,再致电,从早到晚,李竟不接。这说明他们没有正当理由扣我存款,电话让李猝不及防,根本没想到我能越过服务员,直接找他,倒希望我在咨询台就被打发掉了。
星期一(5月7日),我再致电李行长,这回他到爽快地接了电话:“扣你存款是义乌法院的签字……”
李行长罗索个没完,我打断了他:“你的答复我会相信吗?前天不接电话,我就清楚原因了!从交易原因不注明,柜台服务员的吱吱唔唔,到你拒接电话,这一切都说明,你们无法出示扣我存款的任何正当理由和正规手续,才会如此回避!你过两天合计好了再来搪塞我,连金华国保都说了:他们没下过此类指令。没国保指令,此类所谓工商罚单就作废了。我现在不是要你的说法了,给你打电话就是要求你返还存款,追究的事等以后回国再说。”
次日,再致电义乌工商银行梅园支行李行长,他在电话里跟我兜圈子耗费我的钱,我挂了。
下午,致电金华国保张队,要求他告诉李华敏队长的电话号码,我好找李;张说:“找我跟找他一样,我都受不了,李局更会烦。”呵呵,越坏越升职啊,害人的金华特务头子李华敏还升了(副)局长?我要求明天上午跟李华敏通话,张答应,但到现在却一直不接电话。
王一鸣虽多次声明与金华国保特务队的斗争,并非出于个人恩怨。话虽如此,但每一个受命违法犯罪的实施者则是个人行为。作为成年人,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加入任何组织机构,从事何种活动的行为和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企业管理有这么一个责任分摊原则:就单个行为的责任分摊,直接操作者责任最大,管理者次之,高层领导最小。但在组织中,所有操办者的过失,都有最高层领导的无数个“最小责任”,这无数个最小集结,就成了高层百分百的责任!
同样,在义乌工商银行非法扣款,侵犯私人财产这件事上,梅园支行是直接执行单位,其非法行为由行长担责!如果整个中共国,都存在胡作非为的扣款,那么胡共中央也有百分百的罪恶,则必然遭到一条龙的全部清算!
中华民主正义党强烈谴责义乌工商银行梅园支行李行长的非法扣款行为!希望行长李某应当明白是非:你是执行此次非法扣款,掠夺私人财产的第一责任人,当自觉纠正非法行为,立即归还王一鸣的存款,同时王一鸣将保留进一步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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