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主正义党成员行动方法及战斗指南
1、 中华民主正义党的使命和任务分两个阶段,自救时期和建政时期。
2、 本着精兵简政的创党规划,中华民主正义党设党主席一名,副主席二名,秘书长一名,分别负责中央政策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纪检委员会,中央常委均在委员会中担任要职。
3、 中央政策委员会分农业,工业,商业,学生,兵源等政策部,属智库型策划部,负责制定政策,提供决策战略,由中央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主席团批准通过,经民主程序核准后,主席签字生效,秘书长协调执行。
4、 中央执行委员会分安全,文宣,组织联络,联军作战,后勤、海外行动等部,负责执行中央常务委员会及最高主席团批准生效的决议,属政策方案执行机构。下设保卫处,保密处,省党部和省自救司令部。
5、 中央纪检委员会由秘书长分管,负责本党本军内部纪检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相关组织原则运作。
6、 中华民主正义党所有成员均须自觉服从和遵守党的组织运作原则及保密制度。在艰险的环境中自动接受组织的久经考验。
7、 地方自救组织有省区、县市,乡镇党组和自救武装指挥部;上下级自救组织之间的联络由上一级组织联络机构派员联络,实行双向联系。基层与中央之间的联动工作由中央执委会组织联络部派员专线联络,不得对外公布身份。
8、 自救时期的一切行动均实行分级领导,由于斗争复杂,安保形势险峻,在权责范围,各行动分队有灵活的自主性,但本独立体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指挥行动。
9、 安全部负责中央保卫和本党安全情报工作,文宣部执行自救宣导,组织联络部根据各地情况派员指导、发动与协助,把握自救方向,以促成地方自主行动为要诀。
10、 上级自救机构对下级自救组织派员跟进考察,主办各种活动,激发团队的英雄主义和自我牺牲精神,并及时进行武装和战术指导。
11、 文宣部、组织联络部及各级党组的重要任务:发展党员,吸收自救队员,各级安全机构负责进行秘密审查和考验。
12、 各党员、队员、会员独立行动时,应胆大心细,藏器于身,勇于进取,顽强奋战,排除万难,不惧迫害,不怕牺牲,时刻作好与中共同归于尽的大无畏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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