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贼当政大唱“封建流毒论”和“三个代表”,大印钞票大分脏,大搞失业反人民,后又镇压法轮功,犯下了反人类滔天罪行。
2005年,胡温尽管签订中俄卖国条约,却不会直接威胁到人民的生存——人民和土地被卖到哪国都照样存在;但胡温把大量血汗外汇拿去美国“投资”供养美国人,大量卷款潜逃海外,不管人民死活,就坐实了叛国反人民的罪名;胡温又创新发明反人类的科学和谐观——自科学元年至和谐元年、再至维稳五年(2003-2005-2012年)起,自杀死、俯卧撑、躲猫猫、心瘁死、七十码、开胸验肺,车辗钱云会,埋葬和谐号……
2012年3月14日,胡温变本加厉,借重庆“薄王之乱”,在“两会”表演倒薄,掩人耳目地通过了秘密羁押人民的刑法第73条修正案,企图以政斗转移反人类刑法之争议焦点!而大批海外中文媒体,特别是法轮功网和刘派传媒也倾注于反江倒薄统战,似乎有意忽略胡温此条法西斯刑法对人民的绞杀以及国内人民所承受的苦难。
“73条”简称为“不通知条款”,它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另有第8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拘留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为名,可不通知家属。
在实施迫害时,异地监视居住实质是双规合法化和扩大化。双规仅针对党员,异地监视居住针对人民。表面上只针对本地无居所的人,假设一下,我的居所在海淀,但只要我前往朝阳区,该区公安就能以任何嫌疑名目将我关进黑牢,或者朝阳公安可以直接从海淀将我抓到朝阳异地消失,而他们却可以声称是在朝阳抓获的。
监视居住期限是六个月,只要共匪愿意,意味着你可以在被失踪的六个月里被“躲猫猫”而死,共狗机关却不负任何刑责;如有必要,他们还可以再玩一次“六个月失踪”。
上述两条争议性刑律被并称为“73条”。其要害在于:一、异地监视实质等于羁押,而不受逮捕拘留期限限制。二,这些异地羁押场所,不受看守所条例限制,纵容滥刑。而且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及的行为并无具体界定,“有碍侦查”的裁量权也在特务机关,必然引发滥用,这决不仅仅是国内“公知”们所说“担忧问题”!!!
其实胡温反人类第73条修正法案通过前10年,王炳章博士就被秘密失踪六个月,现共匪薄熙来也是此条通过后第一位最高官阶的秘密失踪者,我本人也是秘密失踪的受害者,全国各地的异议人士,维权人士,民主志士更是胡温反人类的秘密失踪法的受害者!如今这项反人类刑法修正案的通过将失踪合法化,这说明胡温全面创新升级反人类暴政之恐怖态势不可避免!
令人痛心的是,法轮功和刘派自由民运同样是中共反人类暴政的受害者,如今他们却为一已之利,公然加入到维护中共王朝的内斗,他们跟海内外所有共特五毛统战组织一样,对胡温炮制的第73条反人类刑法尽可能保持沉默,或轻描淡写,或假装视而不见!
中华民主正义党严正声明:法轮功和自由刘派的悲惨遭遇也是中华人民的深重灾难,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法轮功和自由刘派也当没齿不忘,同仇敌忾!但法、刘两家选择的却是与反人类的胡温王朝共舞并一意孤行,保皇陪葬,历史会记录你们的言行;自我背叛,自作孽,不想活,怪不得正义的清算!匪共集团也必然作法自毙——它们能让人民秘密失踪,人民也同样会让它们秘密失踪!
反人类罪是国际性重大罪名,只要刑法“第73条”一经“被代表”强制通过,胡温无容辩驳,立马坐实反人类罪,人人当可得而诛之!如今胡温与江贼一样,已经被牢牢钉在这根反人类的耻辱柱上了!他们身边的武警、卫士、家佣都可以任何手段除掉胡温等法西斯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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