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广州惊现反社会反人民水泥锥,华媒齐脑残!


广州惊现反社会反人民水泥锥,华媒齐脑残!
   
   广州惊现反社会反人类水泥锥,华媒齐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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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惊现反社会反人类水泥锥,华媒齐脑残!
   

新闻 广州建委承认建水泥锥防流浪汉 是否铲除待定

   广州天桥底的水泥锥
      南方日报7月4日讯 (记者/刘怀宇)为了防止流浪汉睡高架桥下影响市容,广州专门浇筑水泥锥阻止?最近,网友的这则爆料在微博上引发热议。昨日,广州市建委回应称,这些水泥锥建于十多年前,当时的目的确实是为了防止流浪汉在桥底露宿。
      广州为防止流浪者过夜天桥下建恐怖水泥锥
      记者搜索发现,关于广州一些大桥下建水泥锥的微博早在去年就人发出了,但未能引起广泛关注。最近,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广州白云、天河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下浇筑了大量水泥锥。这一微博经网上热传和媒体报道后,引发了广泛关注。有人猜测建这些水泥锥是为了防止行人乱过马路,但更多的网友认为建水泥锥为了防止流浪汉在此睡觉影响市容。
     昨日,这一消息在网上持续升温,不少网友都发布了关于该事件的微博。其中实名认证身份为天涯社区公益总监的网友梁树新 (微博)发布的微博转发和评论数量最高,达到了十余万。
     回应:是否铲除待明确责任单位后决定!
     对此,广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些水泥锥建于10多年前,建设的初衷确实是为了防止流浪汉留宿桥底影响市容。
     该负责人表示,这些水泥锥由当时的市政园林局所建,大部制改革后,市政园林局市政方面的职能划归到了广州市建委。对于广州市到底有多少天桥和高架桥有这种水泥锥,当时是否有立项等问题,因为年代久远,加上人事变动,暂时找不到相关资料。
     该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市政设施建设和管养职能是分开的,一些由建委负责建设的天桥建成后都会移交到属地管养,但现在仍然有一些天桥管养没有移交,所以具体情况仍需具体分析。
     另外,对于天桥下空间到底归哪个部门管养,因为之前基本没有涉及这一问题的事件,所以暂时也还不明确,需要与相关单位讨论之后才能明确具体的分工。至于这些水泥锥是否会铲除,也需要明确责任单位后再作决定。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最近很多年广州已经没有在桥下建水泥锥了,未来也不会再建这样的水泥锥。“现在桥下一般都是种植绿化植物,既美化了环境,也能防止流浪汉露宿影响市容卫生。”

  水泥锥脑残论见证之一 ——

   网友:水泥锥有违城市精神

     网友普遍表示,用水泥锥阻止流浪汉栖身,这与广州开放包容的城市精神不符。梁树新认为这些水泥锥令广州蒙羞,他希望能铲平这些刺伤人心的水泥锥。梁树新还邀请评论名人五岳散人(微博)和李承鹏一起到尖锥上体验并睡一晚上。
     不过也有少量网友认为,流浪汉在桥下安家之后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确实影响了桥下的环境,赞成在桥底浇筑水泥锥。

  水泥锥脑残论见证之二——

  改革做对了什么,“筑水泥锥”就做错了什么

     一块地可以亩产千斤,也可以饿死人
     一块地,进行劳作,可以亩产1000斤,一个家庭种几亩地,完全可以养活全家还能有不少余粮。但是,在“大锅饭”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就导致人们吃不饱饿死人,别说余粮了,当然,一块田也可以荒在那里,他实现的价值(地租)就是零。
     经济学上有个最基本的概念,效应,就是耗费一定资源、财富做一个东西(服务)来满足人的需要,人们感受到的满足程度,用来考量这些财富资源花的值不值。租值消散理论的核心是,本来有价值的资源或财产,由于制度不合理、产权安排方面的原因,其价值(或租金)下降,乃至完全消失。…[详细]
     所以说,任何国家的发展,就是要防止租值消散,达到资源财富的效应最大化。
     改革开放做对了什么:就是要让一块地能养活人,实现效应最大化
     以一块地的价值为例,从三个时期来看改革成功的原因。
     大锅饭这个制度下,每一个农户的土地、畜牧及工具都被改为公社所有,由中央发号施令,县干部指导生产。每个农民都要“各尽所能”,然后由大锅饭供应“各取的需”。大锅饭的结局不要再提了,几个月就一败涂地,和三年大饥荒有直接关系,后来便有了生产队公分制。
     工分制下,种植是由“等级”作决策;生产收获所得,除去了政府及公社的征收,余下的就按每农户所得的工分多少而分配,此制度下,一个积极生产的辛勤农民的贡献,会被其它农民分享,生产效率极低。例如,就在生产队期间,农村里是有小量自留地,自留地产品不被工分分享,这些自留地的生产价值,估计高出公耕地的五倍。…[详细]
     大包干,就是成为改革发源的大包干,也就是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实就是农民固定向国家(集体)交租,享有土地使用权,这块土地上种什么,怎么种,收益多少全凭自己努力,除了交租部分,其他的收成归自己享有,因为资产权利得到了明确界定,才导致了土地的价值(“租金”)猛涨,实现以往没饭吃到个个有余粮的改变。
     可以看到,同样一块土地,在不同的制度安排下会产生不同的价值,可谓天差地别。
     改革成功的基本精神:就是废除一些不合理的(无产、公分制、私产不被允许等)制度安排,重新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产权界定,使得有价值的资源财富(比如说上文所说的土地)的价值能够凸显出来,实现效应最大化,而彻底改变中国面目。
     我们也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各县市激烈竞争,遵循的也是这个原理。原本用来种地放羊的土地一亩的年产值(租)可能是1000块,但是通过种种手段引入资本后,一段时间后,土地租金就开始猛涨,一亩可能达到几万、几十万。
     劳动力资源,大锅饭时候干一年活没一分余钱,饭都吃不饱,后来承包责任制,辛苦干一年活,可以有几百斤上千斤余粮,但现在城市化,由农业部门转向工业部门,一年收入好几万,劳动力的价值(“租金”)也大幅度提高。
     总而言之,千变万化路只有一条,通过合理制度安排,最大化实现资源和财富的价值。
     财政投入效应最大化,公共设施价值(“租金”)更高 最大受益人当然是政府
     公共财政投入,同样的钱如果能满足更多人的需要,能产生更大的效应,首当其冲的受益的人是谁?当然是政府。同样投入的公共设施价值能够价值(“租金”)最大化,首要的受益人当然也是政府。有人说,像小摊贩,穷人,流浪汉并没有向政府缴纳租金,这不是问题,这其实意味着政府给民众(尤其是穷人)提供了更多的福利,同样的投入,提供了更多的福利,政府又没损失什么,反倒增加了美誉,何乐而不为?

水泥锥脑残论之三——

抛弃“筑水泥锥防流浪汉”思维,可皆大欢喜 

   “水泥锥防流浪汉”浇筑“不人道”形象
      几乎所有政府的执政纲领都宣扬公正和人道,这是其执政之本。我国宪法就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等等。
     中国也陆续加入了国际上一些重要的人道主义和公民权利之类的条约,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国,也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是联合国最重要的两个人权公约。
      然而遗憾的是,桥洞下“筑水泥堆”却完全使得地方政府部门陷入了道义上的被动,纵观此次事件引发微博热议和网友聚焦之后,最大的声浪皆是直指地方相关管理部门的“不人道”。
    抛弃“筑水泥锥防流浪汉”思维,稍加改善便能皆大欢喜
     如果滑滑椅改成正常休息座椅,甚至正常座椅能改成更适合躺卧的座椅;如果流动小摊贩能够合法化,在合法化的前提进行适当管理不影响交通和卫生;如果桥洞下稍加修葺能更适合给穷人遮风避雨,结局将是皆大欢喜。
     之于政府管理部门,同等的公共财政投入实现了最大化的效应,同样成本的公共设施的价值(租金)陡然增加,给穷困群体提供了一部分的隐性公共福利,更有利于分配公正。之于民众,尤其是穷人、流浪汉,则得到了休息、栖身、发展的各种隐性福利;之于社会,则显得更加人性、和谐,充满人情味道。这就是所谓大家都受益,没有人受损的帕累托改进,还不是皆大欢喜吗。
    结束语:多数的不人道是因为利益作梗,但“筑水泥锥防流浪汉”思维的不人道只是因为太笨,毫无存在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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