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

至國際社會的募捐公開信






各位尊敬的自由社會的公民們:
    非常羡慕您們生活如此民主自由的國度,但是在中國為爭取自由人權的志士們,卻被逼流亡於異國他鄉,他們無法返回自己的祖國,這是怎樣的一種悲哀!
    王一鳴,人民思想家,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因長期發表反共民主文章,主張以各種方式結束中共專制暴政,並參與推動大陸民主化進程,多次遭到中共有組織的迫害,先後遭到刑事羈押、治安拘留、跟蹤監視、罰款、毆打、圍困街頭、驅逐和遣送,並被剝奪經商、工作、上網、居住等人身權利,曾一度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共公安部限制出境,但後來,為阻止我繼續進行民主活動,中共特工接到命令,於2011年9月提前解除了對我的出境限制,隨即將我驅逐出境。
我現流亡泰國曼谷二個月,申請美國政治庇護的材料已上交一個多月了,到現在還不曾接到聯合國亞洲難民署的登記備案。而在那裏等待批復的華人說:去年相似的申請卻能被及時受理,而現在,聯合國亞洲難民署卻一直說中文翻譯沒有上班,不讓當面申訴,由於我英語不通,他們不理。我去美國大使館,使館官員則說:“要等聯合國難民署的回復”。現在投訴無門,我對此非常焦慮。
申請簽證期間,2012年2月18日,王一鳴的筆記本電腦遭共匪遠程攻擊至黑屏,2月8日,共特又扣留了我的ICBC銀行卡(6222 0212 0800 8646380)裏的20幾萬泰銖,相当于4萬多人民幣。
我致電中國浙江省金華國保支隊張副隊長086—13605792245,義烏市國保中隊王正堅隊長辦公電話086-0579-85534453,請求解釋,但他們此時都不接電話,以前金華的張隊副不會如此沉默,哪怕再晚他都能給個回應,這次他的沉默,等於默認此下流勾當是金華特務系統所為!
3月3日早晨,我要弟弟試探性匯款2000元人民幣進賬,但銀行卡顯示沒法入賬!中共想我餓死街頭嗎?沒門!哪怕我現在一天只能吃一頓飯!
為此,我們呼籲正義的人們,向為中華爭自由而遭到中共迫害、不幸淪落絕境的的民主志士們,伸出您的援手,不論您捐贈多少,也是一份支持,我們將會永遠銘記於心,我們及其子孫後代將永遠感恩於您!如您方便的話,請留下您尊貴的姓名及聯絡方式。


附:捐款帳號資料
    SWIFT(銀行代碼):KASITHBK ;
    FAV(開戶銀行):KBANK RAMKHAMHEANG2 
    A/C(捐款帳號):689-2-11858-0            TEL:66-2397-7185
    NAME(姓名):MA TAWATCHAI NONGLUCK VANICH 


再次感謝您的無私援助!募捐活动将在网上网上同时展开,希望得到您的关注  
        
            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王一鳴   泰國手機號碼:066-0865263721
                               2012年初






一、個人簡歷:
政治庇護申請人:王喻平(王一鳴);男,網名:人民思想家、王一鳴;出生日期:1964年9月11日;文化程度:大學;戶籍所在地:湖北省監利縣容城鎮沿江路45號;
工作經歷:1987年參加工作,曾任國有企業分廠廠長,1993年後,歷任民營企業的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中高層管理職務;現個人身份: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人民思想家,網路作家;
目前狀況:現持泰國旅行簽證流亡泰國曼谷;護照號碼:G56186749;
王一鳴SKYPE帳號:fthj1976;QQ號碼: 1502684496;郵箱帳號:fthj1976@gmail.com;
中華民主正義黨相關文章博訊網網址:
http://blog.boxun.com/hero/rmsxjwj/ ;http://blog.boxun.com/hero/zhzyzjlj/ 。

二、自2008年以來中共多次迫害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王一鳴的罪惡紀錄
1、2008年12月19日四川成都四名特務趕到杭州,夥同當地特務一起挾持王一鳴至江幹區筧橋派出派,非法審訊達四小時之久。審訊期間,特務們曾揚言綁架我到成都。
2、2009年1月19日上午11點多,因發表《09救國綱領》,杭州國保大隊指導員張某、書記員黃某,對我進行非法傳喚審查。
3、2011年2月20日,中國茉莉花民主集會日,義烏江東派出所六警狗採取撬門扭鎖、野蠻綁架、瘋狂毆打的黑社會手段非法拘禁人民思想家王一鳴一天;
4、2011年2月23日,義烏國保騷擾安裝網路寬頻的運營商及為王一鳴提供網路的鄰居許偉建(電話086-13515894546);並截斷其網路,迫使其撥掉我的網線接頭才恢復其營業。
5、2011年2月25日,不時有無名電話打來:不要再與共黨作對了,出門求財要緊;
6、2011年2月27日,中國茉莉花民主集會期間,在義烏市民廣場遭兩名國保便衣特務跟蹤;
7、2011年3月1-3日,江東派出所以非法查暫住證為由騷擾本人,該證2003年早已被廢止;
8、2011年3月1日晚間,騰訊助紂為虐非法關閉本人帳號為1478559045/502017599/1502684496之QQ空間;
9、2011年3月2日上午,中共義烏工商局假冒快遞員,以網路資訊不實為由,要求接受調查,進門騷擾達兩個多小時,才被驅離;
10、2011年3月2日下午,中共義烏關掉了提供網路的同事許偉建的淘寶商鋪一間。
11、2011年3月3日晚,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門口出現兩名狗仔“站崗”;
12、2011年3月4日上午,另一位提供網路的同事楊漢平寬頻網也被中共特務截斷;
13、2011年3月4日,中共江東派狗所派出三班狗仔,輪流跟蹤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人民思想家王一鳴,被楊漢平(QQ:275177537)、許偉建二位同事逮個正著,他們被迫招認了跟蹤之事;
14、2011年3月4日晚上,本人到網吧去發文,結果登機不久即遭停機,問明原因,吧臺說公安局文化局打來電話,你的身份證號碼被告知不能上網。
15 、2011年3月8日,為同事楊漢平解決封網問題,到義務公安局找特務頭子王正堅,當即被三名特務挾持到義務刑偵大隊審問,接著,晚上又被逼打開房門抄家,拿走電腦一臺,然後在兩輛轎車挾持下,我被押送到義烏看守所關押。
16、2011年3月21日,義烏市工商局再次接受公安局指使,並與中共特務一起前往義烏看守所,下達8萬元處罰單;遭本人當場撕毀。
17、2011年3月18日,關押期間,浙江省廳特務並沒有停止一系列的恐怖活動,還千里迢迢,趕到我老家恐嚇我年邁的母親,老人家不得不派人四處打聽消息,並派妹夫前來探監。
18、2011年4月7日出獄,義烏國保拒不提供此次執行關押的檔,又被國保交至義烏江東派出所,強制執行監視居住六個月。
19、2011年4月12日,我擺脫監視之後,向義烏法院,檢察院遞交《控告書》,遭拒,律師事務所不予接案。
20、2011年4月15日,我在義烏勞務市場散發《控告書》,返回後,被特務們在同事楊漢平家綁架,旋即以:“擾亂社會治安”名義遭到行政拘留,4月25日獲釋,獲釋後繼續遭遇非法監視。
21、2011年4月23日,房東接特務指令,要求我退租房子,由於租房累遭受破壞,又不能經商,我被迫居住旅館。
22、2011年5月28日,王一鳴在湖南岳陽的賓館又受到六名當地特務跟蹤。
23、2011年5月29日,王一鳴在湖北荊州市監利縣公安局辦理出境護照時,受公安部限制出境,旋即被當地公安綁架銬走。
24、2011年8月25日,永康特務截斷旅館網路,並以破壞旅館老闆兒子的工作相威脅,逼迫鴻運旅館老闆要我退房。
25、2011年8月27日自稱是浙江省國安局的特務alex(1750178676),竟由Q群(無聊閣、自由談80767582)公然對我發出逮捕威脅!
26、自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28日,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王一鳴被浙江特務從永康市 鴻運、藍天、恒升、江湖等8家旅館先後驅逐,並破壞我就業,隨後我便流落街頭。
27、2011年9月28日,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王一鳴遭永康市20多名特務晝夜圍困於麗州中路的街頭,長達26小時,最後被綁架逐離永康,我只得前往浙江麗水市。
28、2011年9月30日,浙江麗水市如意旅館老闆聲稱兩次接到公安通知,驅逐我離開該旅館。
29、10月7日,中華民主正義黨主席王一鳴從浙江麗水返回永康,等待某集團分公司復試總經理職位的通知,不料在旅館遭到永康特務阻截並暴打,其後我被四名特務綁架,專程從火車上押送王一鳴至湖北,期間還遭到特務毆打。
浙江金華特務張副支隊長在電話威脅:“出境限制早已解除,國內已容不得你了!你如繼續留在國內,我們也不可能讓你找到工作,你的銀行存款也要被罰沒,還會坐牢!”
31、2011年11月12日,武昌回歸賓館,無恥共特竟在趁我外出期間,在開水瓶投放瀉藥,害得王一鳴兩天腹瀉9次!他們之所以採取投毒的手法,目的就是迫使我快點從老家湖北滾蛋。
兩年來,由於遭受中共瘋狂迫害,我被中共剝奪經商、打工、居住、上網等自由權利,無法獲得經濟來源,中共國保大隊不僅拒不給予迫害檔,還遭中共特工驅逐出境,我只得被迫流亡海外,繼續進行反共民主革命鬥爭。

三、部分證據,中共特工、暴力組織及見證人聯繫方式
1、證據:義烏稠江派出所開出的《治安拘留通知書》原件一份
2、查獲的部分中共迫害機關電話號碼:
中共金華特務機關,金華國保支隊隊長李華敏、張副隊長電話:086-13605792245;
中共義烏市特務機關,義烏國保大隊王正堅隊長辦公室電話:086-0579-85534453;
義烏市拘留所所長吳某:086-13806799868;
中共湖北監利縣特務機關,監利國保大隊解隊長電話:086-13607213138;
中共湖北監利縣出入境科餘科長電話:086-13807216848;086-07163322333轉3911
3、部分證人聯繫方式:
前鄰居:許偉建電話086-13515894546 ——遭斷網、被羈押、被監視居住的證人;
前同事:楊漢平QQ:275177537;——遭斷網、被羈押、被監視居住的見證人;
浙江省義烏市房東徐寶仙電話 086-13735607575;——2011年2月20日中共特工暴力撬門、脅迫退房的證人;
浙江省永康市鴻運招待所盧老闆電話:086-05797129998;——首次從旅館被驅逐見證人;
前同事:馮萬裏QQ:470242837;——在永康街頭遭中共特務圍困、暴打及驅逐見的證人;
家母電話:086-07163651781;——特務千里迢迢來家騷擾的見證人;



義烏市公安局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義公行決字(2011)檔編號3211

被處罰人(單位)姓名:王喻平,性別:男,出生日期1964年09月11日,身份證件及號碼:居民身份證422425196409110034;戶籍地址:湖北監利縣容城鎮沿江路45號(容城)
現查明:2011年4月15日上午大約9點鐘,行為人王喻平在義烏市稠江街道勞務市場門口發放其書寫的《人民思想家王一鳴的控告書》,引起群眾圍觀,擾亂了現場的公共秩序,後來,我公安局工作人員在義烏市江東街道下付社區42棟2單元303室將其抓獲。


以上事實有行為人王喻平的陳述和申辯,證人:喻蘇紅,餘月兵,諸葛權、王宏龍的證詞,證據證實:扣押物品清單,辨認筆錄,到案經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決定給予王喻平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收繳《人民思想家王一鳴的控告書》130份。
令你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由義烏市公安局送到義烏市拘留所執行。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後,在60日內,向金華市公安局或者義烏市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11年4月15日

——這份文書留給被處罰人



義烏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證明書


檔編號(112122)
被拘留人員王喻平,男;1964年9月11日出生,於2011年4月15日被市公安局決定行政(司法)拘留(審查),拘留期限從2011年4月15日,到2011年4月25日。現因拘留期滿,予以解除拘留。
特此證明
2011年4月25日

此單交給被拘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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