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7日星期五

杭州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不良企业保护部

杭州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不良企业保护部

我眼中的杭州——之一
位于杭州市景芳亭的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挂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实为地方政府保护无良企业主的踢皮球堡垒;
(一)监察科
因企业拖欠工资,企业主秦某要求本人立下一纸协议:放弃对他的年薪制合同的兑现要求,不然不发基本工资。我一怒之下拨打劳动局热线0571-87612333,咨询专员说:不存在什么立协议就发工资的问题,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无条件结算工资;拖欠工资超过五天就可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并要求监察人员进行催讨;
本人依照咨询专员的指点,于7月16日(五天之后)来到位于景芳亭的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外面夏日炎炎,暑气逼人;里面凉风习习,客座满堂,舒适宜人,即使讨不到工资,也足以冰释劳工和怨民的怒气。
在一楼大厅一号台,我就工资拖欠五天的问题要求催讨;本人按女接待员的要求填写了表格,签了字,但有一栏是接待员签字,我要求她签字复印,留下依据;她坚持不肯签字,但执拗不过,便要我去二楼找监察科长张传(电话:13588724317)。
张传科长更是强硬:“我们从来不签字回执,你这是不相信我们,政府接访都是这样,从没有回执的,你怎不去管管!要求我们马上办理?——每天有太多人来投诉!我们不是为你一人办案!你太急了。”
我火了:“我太急?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没钱用了急不急?你的工作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是清欠工资,保护每一个劳工的合法利益;你的工作及时,就不会有这么多人来投诉了,是你们助长了这种欠薪气馅,让不良企业主有恃无恐!要我凭什么相信你们,只有回执才能留下依据,你怕留下证据是吧?信访的事我管不着,只管自己要工资!”
在我的高声呵斥下,张科长被迫打电话叫一楼女接待员签字,但仍不肯回执;我要求他们给出行动日期,他们恼羞成怒:翻开监察条例来拖延,最迟60个工作日。我说等你监察讨工资,不知要饿死多少人;纳税人养你们这些寄生虫专门忽悠人!我操!
见我要修理他,张传科长一改硬气,坐过来说,仲裁科也办理工资案,你一起讨好了!我说,仲裁之前,我要基本工资啊,难道饿着肚子等仲裁?——你看,他们就这副踢皮球的德性!
(二)仲裁科
来到一楼二号台,一个老妇端坐台后。
我问:我的合同是年薪不少于15万,包括试用期;但试用期就中止了合同;那么试用期年薪如何分配?
她说:你们按合同办。我说企业主不按合同办,你怎么说法?她说:申请仲裁。我说:仲裁之前要咨询个说法,否则我白来一趟了;
她说:我不能给你任何说法,不能留下口实。
我说:那你坐在这里是干什么的,就是磨牙?
她说:你上二楼找我们科长。
我找到仲裁科张罗生科长(电话:13919147475),他说:很忙,要办公室一个妇女接待了我。
女接待员说:很难有年薪分摊;
我说:依据在哪?你们仲裁总要有法律依据?找过来我看看!
她语塞,连忙又把皮球踢到张罗生那儿;
张科长说:合同上面写的,要有考核成绩,没考核成绩不行;
我说:企业没考核是他们的制度缺失,说明没有证明我不合格的理由,按照举证倒置原则,我应该享有试用期年薪月均80%分摊——按惯例应当如此;我认为你这是为企业说话,违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原则;你混了这么多年,难道不懂“举证倒置”几个字?你们这里不叫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应该换块牌子——叫企业主保护服务部!你这样明目张胆的为不良企业主说话,我可以修理你!
我接着问:你有没有关于年薪的法律法规?
他说:没有!难就难在这里。
我说,既然没有,你就是胡乱解读!你的观点就是有意偏向企业主!你的观点合理合法吗?按照你的逻辑:难道干了十一个半月,企业主为了赖账,解除合同,什么考核依据也不留下,年薪照样也没有是吧?我操!
张罗生不敢吭声……
回到一楼大厅,又看到一号劳动监察台,那个女接待员,正要求可怜巴巴的民工提供欠薪企业的合法名称,可怜这个民工已来了好几趟!这个监察大队,就是老虎不出洞!就是想办法消磨掉民工讨薪的正当要求,从而有效保护本地企业。
我想起来了:这可能又是广东地方政府明令当地法院压案、拖判、少判工伤赔偿的恶行的又一个翻版!以保护资金不外流,让劳工的血汗最大程度地留在杭州!
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部,有多少地方保护主义罪恶假尔以行!
但愿杭州官府闻过则喜,有罪自罚!不要包庇窝藏,不要认为我在诋毁他们的“政绩”、在唱衰这帮吊毛!……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